在我国现阶段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资金短缺是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曾明确提出要“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可见切实地解决资金问题是顺利推进城镇化的关键。我国地方政府在筹集城镇化所需的巨额资金方面进行了许多的探索尝试。总体来看,这些融资实践和创新是值得肯定的,但同时也出现了一批单纯为了筹集资金的目的而进行市场化融资的项目。这类项目典型的有:“四万亿元”刺激经济计划时期,地方融资平台过度举债的贷款项目;不具备还款资金来源的BT项目;缺乏运营收入和财政运营补贴的PPP项目等。从运行的结果来看,这些项目往往出现资金落地难、项目后继资金匮乏等问题。
规范化金融监管使项目融资效果不佳
依据市场规则,金融机构和投资者愿意出借资金是因为相信项目有实力、有信用、有偿债能力,能够及时、足额地偿还债务并支付利息。随着融资平台负债的增长,金融机构对于地方政府偿债能力的信心下降,已经意识到政府不再是信用等级AAA的偿债主体,偿债能力弱化。
特别是对于为了融资而融资的项目,其项目本身难以实现“借、用、管、还”的一体化。针对此类项目,银监会的要求是严格控制新增贷款,对在建项目的贷款要求达到相应的条件。这样一来,原来单纯依靠政府提供担保的项目已经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而且许多原已获得银行信贷额度的纯融资项目因达不到放款条件而出现资金落地困难。金融机构要求项目在现金流覆盖率、偿债资金来源等方面进一步清晰和规范,并要求融资主体提供更多的担保。
项目后继资金匮乏,存在断链的风险
从项目自身条件上看,仓促“包装”出来的纯融资项目在后继资金持续性方面存在较高风险。这类项目往往具有投资额巨大、投资建设期长、项目本身盈利能力弱等特点,常见的有市政道路、供排水设施、保障性住房、公园广场、行政办公设施等。此类项目一旦“上马”,一般不允许中途停止,否则将造成巨大的负面社会影响。金融机构限制和收紧对纯融资项目的信贷资金后,地方政府为了继续建设项目,必须多渠道引入资金。这个时候,规范引入资金的种类和质量是非常重要的。
个别融资平台为渡过一时资金难关,通过非规范途径引入资金,甚至是举借高利贷。这类资金所要求的回报,项目自身往往难以承受,将给地方财政造成巨大的负担。而且这类资金的来源缺乏稳定性。如:房地产市场低迷的时期,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骤减,如果此时投资人中途停止资金的供应,将给地方的发展雪上加霜。国内多个空置的“鬼城”现象,即是地方财政资金链断裂后的表现。
更为严重的是,部分融资平台的资金风险管理意识薄弱、缺少有效的资金管理的风险隔绝,多个项目之间进行资金腾挪后,使得资金风险从单个项目蔓延到整个公司,给其他项目埋下隐患。
项目的资金可行性论证是薄弱环节
一直以来,资金可行性论证都是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中的薄弱环节。一些项目的可研报告在资金可行性论证的部分甚至简单到只有“自有资金以外的投资通过银行贷款解决”等寥寥数字。对于融资的条件、还款资金的来源和时序安排均避而不谈。
因此,地方政府在可行性研究环节一定要严加把关,重视资金的可行性论证,决策环节充分贯彻落实集体研究决策的原则,从源头上把好投资关。对于回收现金流不足以弥补投资、严重依赖政府的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的项目要慎重对待。这些项目如果没有合适的运作方案仓促上马的话,其未来的还款压力将被转嫁至地方政府。这会导致政府财政压力进一步加大,违约风险进一步提高,融资途径及能力更加受限,陷入恶性循环。
紧密对接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创新
经过10余年的发展,以自主发行债券为主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正在试点推广,各地有望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于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应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同时要求“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业举借,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