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赴商洛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01.11.2016  12:38

      10月26日至2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带领检查组赴商洛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兵分两路,一组实地明察了洛南县污水处理厂、金鸡银蛋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垃圾填埋场、山阳县鑫发牧业公司、金川封幸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阳县污水处理厂、商洛市污水处理厂、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等8个企业和环境治理项目。在漫川镇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群众和人大代表对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的意见建议。

 

        另一组暗访了洛南县陕西成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九龙矿业公司下铺选厂、龙升矿业有限公司、丹凤县尧柏龙桥水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6个企业。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商洛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上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着采矿和尾矿库对环境构成威胁、滥采乱挖破坏生态环境、沿江沿河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等问题。

      吴前进指出,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持之以恒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问题的关切;加强联合执法,夯实工作责任,重视抓好采矿、采石、采砂等环境问题的监管,加强丹江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环保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考核,严格执法监督,把史上最严环保法落到实处,绝不能心存侥幸、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要深入进行法治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推进政府履责、公民知法、企业守法。

      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省地震局局长胡斌,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工委委员吴轩第,省环保厅、省环保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商洛市县党委、人大、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图文:赵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