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比例首付降至两成

02.09.2015  07:49
  本网讯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下发通知,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自9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记者了解到,自2014年11月起,短短9个月时间内中国人民银行已经连续5次降息。这被认为是给购房者减轻还贷压力的最直接方式之一。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宣布降息0.25个百分点,同时公积金贷款利率也相应地下调了0.25个百分点,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至3.25%;五年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为2.75%。   早在今年六月下旬,西安市人民政府就印发了《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九大政策措施,稳定住房消费,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不断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降低提取门槛、扩大使用范围、实现省内异地贷款、推行组合贷款、降低申请贷款项目工程进度要求、允许直系亲属间互提公积金购房,全面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个贷率和使用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75万元;偿还贷款年限可延长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不超过30年。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或贷款已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90-144平方米的(含144平方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有关专家表示,这是基于当前经济压力下对房地产政策继续保持利好的信号,对市场影响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尚凤)                 责任编辑/姜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