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纪委通报泾阳11起群众身边典型案例

22.09.2015  09:05

昨日,省纪委通报泾阳县今年查处的11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1起,失职渎职问题3起,贪污贿赂问题2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2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3起。

其中包括:

云阳镇计生办主任、东芦村包村干部赵小英在村委换届选举过程中私藏选票,为候选人拉选票,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三渠镇曹家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曹会生违规划拨庄基,收取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渠镇雪河村支部书记房永平、村主任李平宏,私自划拨庄基,收取管理费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永乐镇大齐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邵顺利,私自划拨庄基,收取庄基管理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太平镇石刘村原主任刘建辉收取群众庄基款未进账,报销不合理票据用于个人开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等。(记者 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