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除快速路主路外 应设步行道自行车道

28.08.2017  10:14

昨日,来自省住建厅消息,我省将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及城市增绿,除快速路主路外,各级城市道路均应设置步行道和自行车道。

省住建厅指出,各地在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对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要有明确要求,按照住建部《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研究出台适合本地区情况的各项鼓励政策与指导细则,在城市道路新建、改扩建以及城市“绿道”、“河道”、“风道”等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行人过街设施、自行车停车设施、道路林荫绿化、照明等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安全性、方便性和吸引力。落实《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新建居住区内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的要求,有效利用城市空间,推进立体绿化。

同时,各地还应结合城市道路建设,优先保证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除快速路主路外,各级城市道路均应设置步行道和自行车道,主干路、次干路及快速路辅路设置具有物理隔离设施的专用自行车道,支路宜进行划线隔离,保障骑行者安全。通过加强占道管理,保障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基本路权,严禁通过挤占步行道、自行车道方式拓宽机动车道,已挤占的要尽快恢复。居住区、公园、大型公共建筑(如商场、酒店等)要为自行车提供方便的停车设施。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规划和园林主管部门8月30日前将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现状情况和城市增绿进展措施报送省住建厅,2017年12月15日前将该项工作年度总结报送省住建厅。(记者王嘉通讯员马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