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购车指标配置拟新增"以家庭为单位"
虚线内亲属可以作为“无车家庭”申请人
6月1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及《〈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该政策拟于明年实施,增加了以“无车家庭”为单位摇号和积分排序的指标配置方式,届时“无车家庭”将获得明显高于个人的摇号中签率和新能源指标配额数量。家庭积分越高,普通车指标中签率越高。另外,80%的新能源个人指标将根据家庭积分高低向“无车家庭”优先配置。
指标配置新增“以家庭为单位”
北京市交通委介绍,新政拟于明年实施,届时,北京小客车指标配置将在以个人为单位参加普通指标摇号和新能源指标轮候配置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以“无车家庭”为单位摇号和积分排序的指标配置方式。
所谓“无车家庭”,是指家庭中不具备北京购车指标。家庭主申请人及其他家庭申请人不得少于2人。其他家庭申请人可以包括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
“无车大家庭”获得指标概率更高
根据新政,政策优化方案引入了家庭积分的概念并合理设置积分规则。在普通指标配置时,通过家庭积分赋予“无车家庭”远高于个人的中签概率;在新能源指标配置时,除分配给单位和营运车的指标配额外,首先拿出80%的指标根据家庭积分高低向“无车家庭”优先配置。
在计算个人积分时,对家庭申请人以前参与过摇号的次数或轮候的时间均转换为积分进行累加。计算家庭总积分时,一是充分体现夫妻作为家庭核心成员的因素,夫妻双方都在摇号的中签倍率高;二是家庭成员在摇号池中人多的中签倍率高;三是家庭有老有小、代际数多的,中签倍率高。
指标配置调整为一年三次
根据新政,指标配置由每两个月一次调整为每年三次。每年5月配置新能源指标,每年6月和12月配置普通指标,“以家庭为单位”均可以参加。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次政策优化方案主要是调整配置方式,原则上对明年年度指标配额数量暂不做调整。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7日,据北京市小客车指标办消息,2020年小客车指标年度配额为10万个,其中普通指标额度4万个,新能源指标额度6万个。
家庭和个人不得同时参加配置
同时,新政规定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配置指标过程中,所有家庭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均不能同时再以其他形式申请配置指标。
案例
家庭总积分由基础积分和阶梯(轮候)积分组成
家庭申请人积分由基础积分和阶梯(轮候)积分组成。其中,家庭主申请人的基础积分为2分,其他家庭申请人的基础积分为每人1分。
对于阶梯(轮候)积分部分,家庭申请人已参加普通指标摇号的,根据参加摇号的累计次数计算阶梯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经累计的阶梯数不变(累计参加摇号6次以内未中签的,阶梯数为1;每多参加摇号6次,增加1个阶梯数,以此类推。持有有效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C5)的申请人,额外增加1个阶梯数)。2021年1月1日起,在以前的阶梯数基础上,每多参加摇号2次,增加1个阶梯数,以此类推。积分计算时按其累积的阶梯数每1阶梯加1分;正在轮候新能源指标的,按其开始轮候时间距离以家庭为单位提交申请的时间每满一年加1分,不足一年的部分按1年计算,以往参加摇号获得的阶梯数合并加分;以往没有参加摇号或轮候的,不加分。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每满一年,所有家庭申请人积分各增加1分。
家庭申请人中包含家庭主申请人配偶的,家庭总积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总积分=[(主申请人积分+配偶积分)×2+其他成员积分之和]×家庭代际数。
家庭申请人中不包含家庭主申请人配偶的,家庭总积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总积分=(主申请人积分+其他成员积分之和)×家庭代际数。
家庭代际数是指家庭申请人中包含有几代人,最多为3代。
释疑
Q:爱人名下有车,本人可以和子女或父母组成无车家庭吗?
A:不可以。
Q:家庭申请人是否必须要求有有效驾照?
A:家庭主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驾照,其他家庭申请人不必须有有效驾照。
Q:兄弟姐妹能否成为我的家庭申请人?
A:不能。
Q:家庭主申请人配偶、子女、父母,必须都参加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摇号吗?
A:两人以上符合条件的成员即可组成无车家庭,加入的成员越多相应的积分越高。
Q:什么是“轮候时间”?
A:轮候时间即轮候开始时间,是指申请新能源指标时,审核通过后,提交申请的时间。可在配置指标申请表中查看。
Q:申请新能源指标时,我的家庭积分和别的家庭相同,如何区分谁优先?
A:以家庭申请人中最早在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时间的先后排序。
Q:父母来京看孩子,有居住证但无北京社保纳税,是否可成为家庭申请人?
A:不可以。
Q:获得家庭指标后,家庭申请人离婚了,能继续参加摇号吗?
A:获得指标后的十年内,所有家庭申请人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指标配置。
Q:什么情况下我需要提交核验材料或进行公证?
A:对部分家庭申请人亲属关系不能通过数据交换进行核查的,指标管理机构应当通过指定网站和手机短信,通知家庭主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并提交亲属关系公证书。
提示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主申请人须持有效驾照
家庭主申请人及其他家庭申请人应为——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主申请人需要持有有效驾照,其他申请人不要求。
其他家庭申请人可以包括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家庭申请总人数不低于2人。
所有家庭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家庭申请人如离异,且离异时原配偶名下已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时离异应满十年,2020年6月1日前已离异的除外。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配置指标过程中,所有家庭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均不能同时再以其他形式申请配置指标。
所有家庭申请人须声明申请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承诺家庭获得指标后,十年内不再申请配置指标。
个人申请指标可以转换为以家庭申请指标
目前正在以个人名义参加指标配置的申请人,如果想转换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有配偶的,首先判断配偶是否符合“名下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及“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两个条件,符合这两个条件了,夫妻就可以共同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没有配偶的可以考虑和父母或子女共同申请,当然,有配偶的也能和符合条件的子女或双方父母共同申请。
判断父母是否可以加入申请,要从两方面来看,一是名下是否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只要一方名下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双方都不符合条件;如果双方均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再看是否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条件,符合的一方能共同申请(不要求双方均满足才能参与申请)。
判断子女是否可以加入申请,除了要符合“名下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及“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两个条件外,还要看子女的配偶拥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情况,配偶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子女不能作为家庭申请人。本版文/本报记者刘洋
北京同步出台“一人名下多车治理方案”
每人最多只能保留1个小客车指标
6月1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及《〈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新政同步出台了“一人名下多车治理方案”。根据新政,每人最多只能保留1个小客车指标,但允许其向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多余的车辆。需要注意的是,配偶、子女或父母的亲属关系存续期须满一年。
一人多车只能更新一个指标
所谓治理“一人名下多车治理方案”,通俗地说,就是每人最多只能保留1个小客车指标。
具体来说,单位、家庭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新购置小客车的,可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但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只能选择其中一辆取得更新指标。
指标可向符合条件的家属转移
根据新政,北京增加对个人申请更新指标数量的限制,同时放开名下多车的个人向符合条件的近亲属转移登记车辆。即允许其向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多余的车辆,受让方无需指标证明文件但要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的条件。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符合上述五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的家属都可以接受转移登记车辆,对于接受转增的家庭成员不要求其具有驾照。
亲属关系存续期须满一年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新政,个人名下有2辆以上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在办理向配偶、父母、子女转移登记车辆时,受让方与车辆登记所有人的亲属关系存续期也需满1年。
夫妻间办理车辆变更登记、离婚析产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时,婚姻关系存续期满一年且受让方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受让方无需指标证明文件。
个人已死亡或者单位已注销的,不得由他人代为申请更新指标。
什么亲属能接受小客车指标转移登记?
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可以向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配偶、子女、父母变更或转移登记,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具体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4.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5.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与车辆登记所有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存续满一年。
亮点
北京取消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的时限要求
6月1日,据北京市交通委介绍,小客车指标配置新政取消了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限要求。
也就是说,自2021年1月1日起,单位、家庭或者个人需要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可以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之后根据需要随时提交更新指标申请,不再设置12个月的申请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未在12个月时限内申请并获得更新指标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有政策规定,个人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应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从这些年的施行情况看,一是出于个人主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限内申请更新指标,对个人造成重大损失;二是本不急于新购置车辆的个人,不得不赶在时限到期前申请更新指标,不利于实现调控政策关于放缓机动车增速的目标。因此,政策优化方案拟予以取消,方便市民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间。
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者一旦申请到更新指标以后,指标有效期仍为12个月不变。单位、家庭或者个人获得更新指标后,应当自取得更新指标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
制造虚假申请信息者三年内不得申请指标
新政规定,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确保所填报申请信息真实、准确,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申请小客车指标、严重违反向行政机关承诺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公布指标作废、三年内不予受理该单位、家庭申请人中有过错的申请人、个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此外,上述信息将由市经信局负责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于伪造、涂改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等涉嫌伪造证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对于经公安、司法机关等调查确认有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已使用指标完成车辆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机动车登记,指标作废。同时,三年内不予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规定,因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被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小客车,不再受理更新指标申请。
此外,单位或者个人(含家庭申请人)在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时,应当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规定,先行缴纳该车辆的全部道路停车费,形成欠费的应当按规定接受处罚。
释疑
为什么要对申请更新指标的数量做出限制?
一方面,对于因历史原因形成的严重“背户”行为,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此前个别“背车族”名下车辆达到数百甚至上千辆。
公安部门近年来多次开展专项行动,通过依法撤销车辆登记等措施进行治理。
另一方面,对于利用一人名下多车非法租售指标、通过婚姻登记有偿转移指标的行为,指标调控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管和司法部门加强打击,一经查实将收回指标,已经购置车辆的,将纳入黑名单不予办理更新指标。
此次政策优化方案提出限制一人名下多车的个人只能申请一个更新指标,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共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小客车指标作为有限的社会公共资源,应当确立“每人最多可以保留1个指标”的原则。
如果暂时不想更新指标怎么办?
车辆作为个人财产,所有人可以一直使用到报废,需要更新时可以选择其中一辆申请更新指标。政策优化方案同时也允许名下有多辆车的个人,可以向其符合一定条件的配偶、父母、子女转移登记多余的车辆。
在办理夫妻间车辆变更登记、离婚析产车辆转移登记时,需满足婚姻存续期满1年的条件;个人名下有2辆以上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在办理向配偶、父母、子女转移登记车辆时,受让方与车辆登记所有人的亲属关系存续期也需满1年。
8月将向“无车家庭”一次性配置2万个新能源车指标
具体配置办法总体上与按家庭积分排序配置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方案保持一致
6月1日,北京市同步发布《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方案,今年下半年北京将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全部向“无车家庭”配置。
申请一次性增发指标的家庭应当确定一名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参与指标配置,并作为将来的指标持有人。其他家庭申请人可以包括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家庭申请人总数不应少于2人。
需要注意的是,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作为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申请一次性增发指标。
具体配置办法总体上与政策优化方案中关于按家庭积分排序配置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方案保持一致。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将尽快启动实施,让2万个“无车家庭”尽早受益。一次性增发指标配置工作计划于今年8月份启动实施。
家庭积分排序前2万名的家庭,由有关部门对家庭申请资格进行再次核查,核查通过的,发放指标确认通知书。对部分家庭申请人亲属关系信息不能通过数据交换进行核查的,指标管理机构通过指定网站和手机短信,通知家庭主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亲属关系公证书。
因未通过核查取消申请资格或自行放弃而产生的剩余指标配额,不再按顺序递补,将在今年12月26日指标配置时向轮候新能源小客车的个人配置。
背景
为何出台“以家庭为单位配置指标”政策?
随着近年来申请指标人数不断增多,个人普通指标摇号的平均中签率持续走低、个人轮候新能源指标所需的时间不断加长。有的家庭一辆车也没有,全家人参与摇号却长期无法获得指标,而有的个人或家庭却拥有多辆车。这种不平衡逐渐衍生出非法租售指标、通过婚姻登记有偿转移指标、购买外埠车、皮卡车,违规改装封闭式轻型货车等一系列规避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的行为。近年来社会各界关于调控政策的意见建议当中,反映此类问题最多,呼吁“以家庭为单位配置指标”的诉求最为集中。
实际上,市有关部门也早已开展以家庭为单位配置指标方案的研究,但由于前些年大数据应用和共享的基础还不足以支撑精细化的指标调控措施,因此一直处于研究储备状态。
当前,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集成创新应用,国家及本市的人口、婚姻登记和车辆管理等不同部门间的数据融合共享不断深入,以家庭为单位配置指标具备了技术和数据基础。
另外,社会信用体系的愈加完善也为政策实施提供了保障,此次政策优化方案将要求家庭申请人要共同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守信承诺,并将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编辑:高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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