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328辆车21辆超标 年审合格路检为何会超标?

25.08.2017  12:23

西部网讯(记者 鄢山宇) 8月24日,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对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派昂医药有限公司、高陵区泾渭驾校车辆进行了集中检查,当天共检测车辆64辆,其中超标车6辆。

检测328辆车 发现超标车辆21辆

据了解,本次集中检查的车辆每日运行于西安市城区与郊县之间,开展货物配送、客运、驾培业务,具有行驶里程长、运行范围广、使用频率高等特点,是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当天共检测车辆64辆,其中超标车6辆。执法人员依据《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超标车进行了查处。

截至8月22日,西安已出现了59个臭氧超标导致的空气污染天。为进一步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坚决遏制夏季臭氧污染,西安市从8月起至9月30日,市、区两级联动执法,以客运站城际班车、物流运输车、通勤班车为重点,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大户单位车辆尾气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共检测车辆328辆,发现超标车辆21辆。

我的车年审合格了,为啥我的车会超标?”在开展路检执法检查过程中,经常会有车主提出这样或那样的疑问,记者将问题进行了梳理并采访了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对车主关注的三个问题进行集中答复。

问题一:我的车年审合格了,为啥还要路检,而且我的车怎么会超标?

答:根据《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接受环保检验。环保检验包括定期检验和监督抽测。”定期检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对车辆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驶。定期检验合格是车辆合法上路行驶的前提条件。

为了促使机动车在日常行驶中达标排放,在开展环保定期检验的基础上,环保、公安两部门依据《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在机动车停放场所和道路,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这是及时发现超标车辆、促进机动车达标排放的有效措施之一,是对定期检验的必要补充。

对于车辆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定期检验时间相对较为固定,监督抽测是随机抽测,监督车辆日常使用过程中的排放状况。车辆行驶是一个动态过程,其尾气排放与汽车质量、使用的燃油及驾驶人的驾驶习惯、驾驶环境以及车主对车辆的日常保养等诸多因素均有关系,所以不排除车辆经过环保定期检验合格后路抽检检测不合格的情况。

问题二:在购买车辆后,车主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如何避免尾气超标排放?

答:汽车尾气的排放是一个比较复杂而且专业的问题,它除了与汽车质量、使用的燃油有关系,还与驾驶人的驾驶习惯、驾驶环境以及车主对车辆的日常保养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

比如使用优质油品:油品质量的优劣对于车辆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具有直接的影响,加入劣质燃油可能会导致车辆动力下降,燃烧使积碳增加并堵塞喷油嘴,长期使用还会堵塞三元催化,严重时车辆会出现发抖或无法启动。因此,在为爱车加油时,请您选择正规加油站加注质量合格的车用油品,以保证车辆达标排放、正常使用。

加强对车辆的日常保养:在日常使用车辆时,请您按照使用说明书定期为您的爱车进行保养维护,定期更换空滤、油滤等,定期检查三元催化器、氧传感器等排气后处理装置,使车辆处于良好的状况。注意车辆异常情况,例如冒黑烟、动力下降等,发现问题应及时到有资质的正规维修企业进行检测维修。

选择正规维修单位:排气超标车辆诊断及维修的专业技术性很强,能否修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维修技术水平和维修质量。为保障车主的权益,当您发现车辆有异常情况,例如冒黑烟、动力下降等,请您及时到交通运输部门公示的有资质的正规维修企业进行检测维修,并索取维修证明或发票。

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避免冷车启动;换挡及时且要快,避免低挡高速长距离行车;不超载使用车辆,使发动机保持正常的水温和机油温度;尽量少开空调,杜绝高速行驶时打开车窗;减少怠速状态,杜绝怠速状态下运行空调;建议长时间停车(等红灯、等人)时将车辆熄火;采用经济时速行车;柔和起步,不急加速、急减速等;平稳行车,减少刹车的使用。良好的驾驶习惯有利于减少尾气排放。

问题三:如果车主对路抽检执法处罚有异议,应该怎么办呢?

答:车主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7日内,前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注明的地点向行政机关提出陈述、申辩。行政机关认为陈述、申辩理由不成立或当事人逾期不进行、放弃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内向西安市人民政府或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申请行政复议,但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