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气中心联合市车管所开展 注册登记新车国六排放标准专项检查

12.07.2019  11:10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工信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陕环发〔2019〕29号)(以下简称《通告》)精神,切实做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工作,我中心联合市车管所,自7月1日起对我市新车销售、注册环节的国六排放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本次检查范围包括我市各车管所、机动车注册登记服务站以及承担新车挂牌业务的检验机构。检查人员将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包括销售清单、票据等资料)、核查新车生产一致性两种方式,对销售和注册登记新车是否符合《通告》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通告》规定执行国六排放标准车型的新车,严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对违反《公告》规定,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车型的单位,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