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西二环开远门高架桥上发生多车追尾事故 38辆车不同程度受损

03.12.2017  15:00

  原标题:西安西二环开远门桥路面结冰 38辆车追尾

  

 

  事故现场 本报记者李佳摄

  

 

  事故现场多车挤在一起

  原标题:路面结冰 38辆车追尾

  地点 西安西二环开远门桥 提醒 遇路面湿滑保持车距

  昨天是第六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早上7点20分,在西安市西二环开远门高架桥上,发生多车追尾事故,致38辆车不同程度受损,2人轻微伤。

  车主们质疑,事故原因疑似桥上洒水结冰,车辆打滑所致。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时,仍未接到事故原因的官方回复,以及相关部门关于事故的情况说明。

  现场 多车相撞 挤了七八堆

  上午9点,记者赶到现场时,5辆拖车陆续对多辆受损较为严重的车辆进行拖移。现场一位车主告诉记者:“我差不多是从最后边走到前边来的。当时也不是一个接一个追尾,而是陆续挤了七八堆,我先后看到两个司机手上都受伤流血了,不过不太严重,其他人都没啥事。有两三辆特别轻微的车,已经自己开走了。就在我刚才交驾照的时候,交警已暂收了32本驾照。”

  在现场,不少等待事故处理的车主们都关注到了一辆看起来比较贵的宝马越野车。该车车主向记者还原了事发当时的情景:“事发时是7点20分左右,我发现地上有冰,滑得很。在我的前面是一辆共享汽车,我看到那辆车刹车后,我也踩了一脚刹车。只见那辆共享汽车偏离了车道,直接180度调了个头,后面的车虽然也踩了刹车,但还是直接撞了上去。我的车后保险杠被撞掉了。”在配合交警登记时,该司机透露,他的车修好可能要超过10万。

  记者现场看到,当时西二环开远门桥向南方向桥面上,环卫工人正在抛撒融雪剂,清除路面结冰。

  交警 昨天西安多处道路结冰

  记者从交警方面获悉,因路面结冰,昨天早上西二环开远门桥发生多车追尾事故。据西安交警大数据统计,昨天早上,交警莲湖大队辖区西二环、西快速干道、玉祥门盘道、团结西路小树林等处,结冰严重;交警长安大队辖区王寺立交桥结冰严重。

  现场正在处理事故的一位交警说:“每到冬季,追尾事故多发。就像我们常说的顺口溜,‘冬天雪加雾,出行防事故’,或许很多私家车驾驶员都没听过这句顺口溜,但对不少公交司机来说,这是每年冬季安全教育课上,交警和企业安全部门工作人员老生常谈的话题。所以要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一定注意道路状况,路面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客观情况,但驾驶技术和谨慎小心心态缺一不可,遇到湿滑路况,更应谨慎驾驶,控制保持车距,学会应急处理,确保安全。”

  城管 将会在网上发布情况说明

  昨天中午12点17分,西安市市政设施局在微博上作出回应:“今天早晨西二环发生多车连环相撞事故,多个媒体发布消息称因为市政洒水所致,在此向网友做一解释,城市道路洒水为城管部门进行,不由市政部门进行,最后西安市政仍将积极做好道路维护养护工作,保障市民的安全出行。”而昨晚记者发稿时,在微博上已无法查到这条回应。

  昨天下午3点左右,记者拨打了西安市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热线12342。接线员在了解情况后,向记者提供了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局值班电话87333233。而该电话值班工作人员回复:“早上西二环追尾事故原因的解释,由莲湖区城市管理局环卫应急保障中心负责回复。”并向记者提供了该部门电话84416920,以及该部门一位姓郭负责人的手机号码。在以上两个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后,提供号码的值班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帮记者协调联系,但最终该工作人员回复:“联系到了,晚些时候,会通过网上发布说明。”在记者追问是该单位的网站还是莲湖区政府官方网站,或是网上其他途径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只接到了这样的回复,无法核实得更清楚了。而直至昨晚记者发稿时,在相关网站均未查询到关于此次事故的情况说明。

  律师 若明知结冰还洒水 存在主观过错

  因相关部门洒水造成的人车损害,车主们该如何索赔呢?记者就此咨询了相关律师。

  律师指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相关部门明知寒冷环境中洒水会导致路面结冰,仍安排工人在街道上进行洒水,造成行人滑倒受伤和车辆受损,其主观上存在过错,对行人受伤和车辆财产损失的后果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那么,车辆因路面结冰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如何理赔?骑电动车、自行车和走路的人没有保险,摔伤了又该怎么办呢?

  记者了解到,对于机动车而言,如果投保的机动车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限额内履行赔付义务,商业险要视具体投保项目和约定而定。对于非机动车的一般人员,要看有没有投保人身意外险、交通事故险之类的商业保险,如果有相应的保险,保险公司核实、定损后,会按照约定条款进行赔付。

  没有购买保险的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等规定,向道路管理、养护部门主张索赔。当然,由于此类事故一般不是道路管理、养护部门故意造成的,所以一旦诉讼,法院会综合考虑道路管理养护方的过错程度、气候环境及温度条件、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本身的注意义务程度、经过此路段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滑倒的概率等各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平原则等来合理界定各方责任比例。这种情况下,一般骑电动车、自行车的人或者行人也要自行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

  记者昨从平安财产保险陕西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他们昨天早上第一时间赶到了事故现场,对在他们公司投保的事故车辆进行了初步定损,他们会先行垫付保险理赔金,然后再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下一步处理。如果是司机的责任将按照正常理赔程序进行,如果确因洒水导致路面结冰引发事故,他们将和有关部门沟通处理。

  市民 希望合理调整洒水时间

  每年一到冬季,由道路洒水导致的交通事故就会接连发生,据统计,仅去年12月,西安就发生了多起类似事故。既然冬季洒水车作业造成的事故年年发生,我们为什么就无法避免呢?“也常见相关部门禁止低温天洒水,可为什么就是屡禁不止呢?”市民董先生昨日告诉记者:“我今天一早上,已经在网上看到六七个关于这起事故的视频了。治污减霾洒水降尘是好事,但这样的现象屡屡上演,到底是谁的责任?”

  读者蔡先生建议:“相关部门应先出动清扫车清理大街,等气温上升后再进行洒水,这样既环保又节约资源,还能使资源得到高效利用。而管控好可能产生扬尘的单位,比在路面上没完没了地洒水可能更加有效。”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合理调整洒水时间,尽量在路面不结冰的时间洒水,以免因道路结冰引发交通事故。

  今年2月8日,《西安市城市道路“以克论净深度保洁”作业标准(试行)》发布,其中明确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道路冲洒水作业规范、重污染天气道路扫保作业要求、道路冬季清融雪作业规范等。标准规定机械清扫作业的具体时间,采用“夜间机扫冲洗,白天快速保洁”的道路扫保模式进行作业。道路冲洒水作业时间为:3月16日至11月14日,对道路实施夜间冲洗作业,冲洗作业早6∶50结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可根据天气状况适当调整作业时间。原则上6∶50后利用交通高峰期以外时段对路面进行雾喷作业,严禁冲洒水作业,遇有其他重大保障任务和特殊需求,可按要求安排日间道路大冲洗作业。

  10月27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局也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市容环卫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对冬季低温天气洒水车作业情况有明确规定,要求气温在3℃以下,禁止冲洗作业。而在气象学上,气温的测定通常距地表1.5米左右,而地表温度往往与气温相差2℃—3℃左右,也就是说,在气温达到0℃之前,地表温度就已经降至冰点。据了解,昨天西安天气预报的温度为-1℃—10℃,最低温度已明显低于所要求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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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车与公交车相撞 疑因路面结冰滑倒

  昨天7时许,西安市玉祥门外转盘处,发生一起因路面结冰造成的交通事故:一辆行驶中的12路公交车和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电动车司机直接被轧在了公交车的左前轮下。

  记者了解到,因救治及时,男子目前暂无生命危险。附近群众说,事故发生的原因可能是地面有水结成了冰,公交车和电动车在转盘上均没有及时刹住车,才出了事故。目前,辖区莲湖交警还在对事故的具体原因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