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十二五’数字看环保”之监测应急篇

30.12.2015  09:09
    “十二五”期间我省分三步完成了13个市(区)54个空气自动站的升级改造,54个站点全部具备包括PM2.5在内的六项指标监测能力,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本报记者 秦骥 袁景智摄

    核与辐射应急演练现场,监测人员着防护服进行现场辐射剂量测试。    本报记者 赵晨摄

    11月23日,甘肃省陇星锑业公司发生锑泄漏事故,我省迅即启动应急响应,省环保厅从全省抽调应急监测人员和设备,在污染河道布设监测实验室,开展各项应急监测工作。 本报记者 袁景智摄

    “十二五”期间,我省建立了陕西省放射性废物收贮管理中心,为确保全省放射性废源专项监测、收集、运输、贮存及废源库的安全运行提供了有利条件。    本报记者 袁景智摄



      本报记者  陈艳  

      A  县县建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十一五”末,我省11个设区市建成了70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三项指标。
        进入“十二五”,我省攻坚克难,加快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实现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全覆盖。
        ——2011年,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西安市开展了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三项新指标的试点监测。
        ——2012年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颁布后,我省及早部署,分三年完成了13个市(区)54个空气自动站的升级改造(西安市于2013年起,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和杨凌于2014年起,榆林、汉中、安康、商洛、西咸和韩城于2015年起实施新标准。其中2013年和2014年均提前完成建设任务),54个站点全部具备了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6项指标监测能力。
        此外,“十二五”时期,我省在开展国控站点建设的同时,新建了2个背景站和66个省控站,升级改造了23个省控站,至“十二五”末,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布点覆盖所有县(区)。
      B  “十二五”期间无重特大污染事件
        “十二五”期间,我省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290起,无重特大污染事件。按事件类型分,水污染135起、固废污染129起、大气污染26起。这290起突发环境事件中,较大事件3起,分别为2014年商南鑫阳尾矿库泄漏、2014年延川县自来水停水事件、2015年延安市志丹县延长石油集团油气勘探公司天然气泄漏致村民身体不适事件,其他均为一般事件,各起事件均得到及时妥善有效处置。总体评价,“十二五”时期我省环境安全形势整体平稳。
        ——建设高效的应急指挥平台。2012年4月我省建成环境应急系统平台。系统平台在对100家重点危险源、181家重金属污染企业、543家危险化学品、243座尾矿库等环境风险源进行信息化管理的同时,还对所有风险源数据进行综合统计和关联分析,所有结果均在GIS地图上进行空间展示,为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和队伍。2013年,省环保厅对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工作进行了规范,共对948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应急预案进行了备案。同时,省环保厅成立了2支环境应急专业队伍:陕西省环境应急监测救援队及陕西省核与辐射环境应急救援队。
        ——构建跨省份应急联动机制。2014年,省环保厅与内蒙古、山西、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宁夏8省环保厅签订《共同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框架协议》,目前已经建立了流域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应对处置联动机制、污染纠纷协调机制及联合后督查机制。
      C  危险废物处置率提高14个百分点
        “十二五”期间,我省对危险废物的监管迈上新台阶,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省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的企业1202家,比“十一五”末的467家增长157.3%。2014年全省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22.46万吨,处置量73.93万吨,贮存量13.06万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20.52%,危险废物处置率由“十一五”末的53%提高到2014年的67.55%。
        ——建设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十二五”初,我省投资1100万元开发建设了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污染源管理,许可证管理,联单管理,实时监控系统等四大模块,实现了对危险废物“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监管。据统计,2015年全省通过网上申报登记企业2167家。
        ——推行危险废物跨省电子转移联单制。2013年9月1日起,我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出活动试行电子转移联单制度。2014年,完成了658家企业危险废物转移网上申请,全省执行电子联单11581份,转移危险废物转移共124395.8吨。其中,转往外省4230吨。2014年全省执行电子联单转移危险废物涉及34大类,140子类。其中转移HW08-废矿物油77774.4吨,占转移总量的62.5%,比2013年增加0.4个百分点。累计实现企业报批转移计划1884份,执行电子联单12341份,危险废物实施安全转移23.39万吨,报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有129家;制作各类危险废物转移业务专用卡2000多张。
        ——多举措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通过实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解决了固废管理底数不清、基础数据缺乏的问题;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废物、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实施分类监管,实现了对区域危险废物管理范围的全覆盖;通过典型示范,推动了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D  辐射监管能力迈入全国第一梯队
        监测数据显示,近几年我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一直平稳,处于良好状态。
        “十二五”时期,我省着力从涉核活动全过程监管、电磁辐射项目“三同时”监管和监管能力建设三大重点领域入手,强力推进核与辐射监管工作的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信息化和精细化,为有效保障全省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省级财政先后安排7000余万元资金用于省、市两级辐射安全监管、监测及应急能力建设;建成投运5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和2个核预警自动监测点,省内能够独立承担56项辐射项目的监测。
      E  打造高素质的环保人才队伍
        “十二五”期间,全省环保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软硬件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一支高素质的环保人才队伍正在形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人才总量增加,素质提升。“十二五”以来,省环保厅通过公务员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推荐专业技术二级职称人选、组织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技术领军人才等多项措施,持续强化环保人才引进和培养,一批优秀人才进入环保系统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2015年10月,全省环保机构395个,较“十一五”末增加25个,同比增加6.67%;编制5685名,较“十一五”末增加501名,同比增加9.67%;实有人数6074人,较“十一五”末增加72人,同比增加1.2%。全省61名同志被环保部授予第一批国家环境监测“三五”人才称号,其中“国家环境监测尖端人才”1人、“国家环境监测一流专家”6人,共培养和选拔了15名科研骨干,3名科研学科带头人,推荐陕西省顶尖人才1名,推荐“三秦学者”1名,参加“西部之光”访问学者4名,申报“百人计划”2名,培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2名。
        ——人才政策完善,格局形成。“十二五”期间,原省环境监察局更名为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并升格为副厅级建制,升格力度走在全国前列,在西北五省首开先河。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内设3个处室,中层处级领导职数6名,表明我省环境执法机构建设得到加强,环境执法效能得以提升。2012年,省辐射站、陕北环保督查中心顺利参公,强化了区域环境督查和辐射环境执法职能。2014年设立省大气办。至此,大气污染治理、环境执法、辐射监管等重点环保工作组织保障有力,全省环境质量改善的人才格局基本形成。
        ——能力建设强化,基础稳固。“十二五”以来,我省在财政、人事、科技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重点强化了环保系统业务能力建设工作,一批市、县环保业务大楼陆续建成,一批环境监测、执法车辆、设备配备到各地,全省环保系统硬件建设能力有了较大提升,为环保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