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西安杜陵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01.11.2016  08:40

市环批复〔2016〕133号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西安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核西安杜陵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西供电发展〔2016〕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西安供电公司拟建的西安杜陵110kV输变电工程拟建地点位于西安市曲江新区西康高速东辅道与春林路交界东南角,为建设规划用地,总占地面积0.4005hm2。周围无敏感环境保护目标。

西安杜陵110kV输变电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杜陵110kV变电站工程和110kV电缆线路工程两部分。新建的西安杜陵110kV变电站为全户内无人值守智能变电站。本期新建两台容量为50MVA×2的三相双绕组油浸自冷式全密封有载调压变压器。远期预留间隔一个。新建110kV电缆线路长4×250m,双π接入110kV上苑变-和平门变电缆线路。变电站采用户内SF6气体绝缘金属封闭高压组合电器(GIS)。110kV出线4回,10kV出线20回。

土建工程主要包括:综合楼、事故油池、化粪池等。生产综合楼建筑面积2566.31m2。结构型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还包括:30m3事故油池、电缆隧道、化粪池、排水管及消防等设施。

本工程静态总投资54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总投资的0.29%。

经审查,该项目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我局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和我局提出的要求下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按照《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规定,以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二)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变电站站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要采用新的降噪技术和材料,确保噪声排放符合标准要求。

(三)新建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四)严格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置。变压器废油等危险废物由你公司负责向辖区环保部门进行申报,制定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申请电子转移联单,并及时送交有资质的单位收贮。

(五)认真做好变电站周围和输电线路附近环境敏感点的相关协调工作。

(六)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施工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并按相关规定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临时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

(七)加强运行期内的环境监管,定期对变电站周围环境敏感目标进行监测检查,发现超标等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环境污染。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在三个月内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环保曲江分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