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采取多种措施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

22.09.2014  17:58

为了依法保障刑事诉讼过程中辩护律师、讼诉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防止侵害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案件的发生,达到依法办理、快速办理公检法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妨碍刑事案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案件,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律师合法权利,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方法,转变执法办案模式、树立主动服务理念、创新服务管理方式,主动协调各相关办案主体,最大化地保护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最大化的方便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效行使申诉控告权利。这些措施主要有:

第一,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加强宣传。考虑到新法律法规出台后,部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特别是律师以外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检察机关如何办理公检法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申诉控告案件还较为陌生,可能存在诸多疑虑。为此,该院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宣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七条关于检察机关的受案范围和办案程序;如利用陕西白鹿原律师事务所在当地的影响,通过律师微信群宣传如果公检法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行为、有可能侵害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的情况,律师可以向蓝田县人民检察院申诉和控告;同时该院在白鹿原律师事务所设立案件受理点,印发宣传资料扩大宣传面,使广大群众和法律工作者了解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应享受的权利,以及在他们正常的诉讼权利遭受损害时的救济渠道。

第二,就如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如何依法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专门召开座谈会议。为了更好地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公检法三机关规范行使权力,7月16日由蓝田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负责召集,公、检、法分管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领导以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该院相关业务科室包括控申、案管、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等部门负责人及当地律师代表参加座谈会。会上,一是就如何依法保障律师充分行使刑事诉讼权利,特别是如何依法保障律师依法行使申诉控告权利进行深入交流。二是通报学习了高检院关于上海市宝山区妥善办理首例律师控告法院阻碍行使诉讼权利案件的案例指导。通过学习使大家了解了检察机关的办案流程,和公安、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如卷宗的装订要严格按照刑事侦查案卷材料顺序规定,将法律文书卷、证据卷、密卷严格区分装订,案管部门要严把案件入口关,严防出现混装的情形出现,造成律师不能阅卷的情况。三是征询律师的意见和建议。与会律师积极发言,提出了许多包括案件办理过程中变更强制措施,移送起诉等环节要及时通知辩护人等一些十分中肯的意见、建议。四是针对律师提出的问题,与会领导表态发言;通过座谈沟通了思想,达成了共识,为以后更好的保护律师的合法权利奠定了基础。

第三,创新工作,建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为公开、透明办案过程,促进公正执法,蓝田县人民检察院与白鹿原律师事务所建立了信息共享,相互促进的妨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该机制主要内容包括该院在陕西白鹿原律师事务所设立案件受理点,该院在办理涉及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案件过程中,要听取白鹿原律师事务所对案件的意见,白鹿原律师事务所也可主动提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同时案件办结后要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白鹿原律师事务所,并相互配合做好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以此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办案。

通过该院不懈的努力,蓝田县公、检、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行为更加规范,刑事诉讼过程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了保障,截至目前该院未接到一起这方面的投诉。

(作者:蓝田县人民检察院    惠通玲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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