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交易未达成 西安海湾地产私扣定金为中介费

23.06.2015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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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网讯(记者 王莹) 去年12月,网友“无奈之举”通过西安海湾地产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后来因卖方手续不全交易未能达成,而当他要求退还购房定金时,海湾地产却将这笔钱作为中介服务费予以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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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无奈之举”在西部网民生热线留言反映,根据当初签订的三方购房合同,他向海湾地产交了2万元的购房定金。根据合同约定,等到房产证办理好之后,再由海湾地产将钱付给卖方。

    直到今年5月初,因卖方手续一直不全,至今未能办理网签手续。“我向中介反映了这个情况,对方居然不管不问,还硬要将定金转为中介费收取。”网友说。

    而根据海湾地产房屋买卖经手人的说法,之所以要将定金转为中介费,是因为要弥补损失。

    “收中介费是合理的,但是也不应该把定金直接扣下来啊。”网友说,而且根据合同约定,房屋买卖的中介服务费为16200元,其中,卖方承担8700元,买方承担7500元。

    海湾地产到底有没有理由扣掉2万元的购房定金,作为中介服务费呢?记者咨询了法律专家。

    西安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认为,根据网友“无奈之举”所描述的情形,可以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海湾地产退还已交的2万元购房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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