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的台湾佛教僧伽教育
台湾佛教界历来重视僧才培养。早在1895—1945年,台湾本土佛教四大法派和在台传教的日本佛教各宗派就创办了各种形式的讲习会、佛学研究社(佛学院),以培养佛教人才。部分优秀学生被送往中国大陆和日本深造,归来的僧尼之后成为台湾佛教界中坚力量。1945年抗战胜利,日本佛教退出台湾,台湾佛教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僧才培养的方式也发生较大变化。如,1948年秋,慈航法师应中坜圆光寺住持妙果法师之邀赴台,创办了“台湾佛学院”。从1950年开始,以印顺和白圣为首的大陆佛教界长老通过著书、传戒等方式协助台湾佛教转型,确立了汉传佛教在台湾的主体地位。此后,大陆赴台僧侣和本土佛教精英一起开创了台湾僧伽教育的新局面。
在现代社会转型中复兴佛教僧伽教育
20世纪80年代以后,台湾佛教寺院经济状况日益得到改善,寺院硬件建设基本完成,传统佛教从经忏型、香火型向文教事业型拓展,佛教成为台湾社会信徒最多、影响最大的宗教。随着民众教育水准不断提升,大批高学历青年进入僧团,台湾寺院僧才知识结构发生较大变化。较之于前辈,这些高学历的僧伽青年知识面广阔,易接受新鲜事物,具备现代思维和弘法理念,这为佛教僧伽教育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适应现代社会布教弘法的需要奠定了基础。此外,一批较有影响的佛学院所,如圆光佛学院、香光尼众佛学院等得以兴建。这也决定了此一时期创办的佛学院(所)大多具有办学时间较长、学制较完备、学院规模较大、管理体制完善等特点。
随着社会整体教育水平的提高,台湾的研究所教育成为佛学院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79年晓云法师创立华梵佛学研究所并获准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以后,先后有法鼓山中华佛学研究所、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圆光佛学研究所、慈光禅学研究所等多家佛学研究所创办,将僧伽教育推向了新的阶段。
“政策法规”影响宗教界创办教育
经过佛教界长老大德数十年的努力,台湾地区开始注意到宗教人才教育在社会教育体系中的重要性,在“政策法规”上对宗教界创办教育给予松绑。自1983年开始,台湾“有关当局”先后数次修正“私立学校法”相应法条,逐步放宽宗教界办学的限制。2004年3月进一步将“私校法”第九条修正为“私立大学校院或宗教法人为培养神职人员及宗教人才,并授予宗教学位者,应依相关法规向教育部申请,设立宗教研修学院”。2009年,台湾地区教育和内政事务 “主管部门”联合颁布“宗教研修学院设立办法”,对宗教界办学具体要求(如校舍面积、师资结构等)作出具体的规定。在一系列“法令”的推动下,佛教研修学院陆续成立,开始招生。佛光大学下属的佛教研究所和大学部于2007年就已开始招生。法鼓佛教研修学院也于2010年正式创立开始招生,此后千佛山女子佛学院、圆光佛学院等相继成立了佛教研修学院。
适应时代需求调整佛学院的教育体系
为了适应时代需要,佛学院管理者对僧伽教育的体系如学制、课程、师资等方面都作了相应的调适。
福严佛学院、圆光佛学院、香光尼众佛学院等僧伽教育机构相继修改学制,以适应政策变化。如香光尼众佛学院学制经历了最初的三级十年制(研究班4年、进修班3年、预修班3年)到二部(三藏部、专修部)五年制,最终确定为大学部四年制,并恢复研究所办学。圆光佛学院将原来初级、高级二部(均为3年)改为高中部3年、大学部4年、研究所3年。福严佛学院于2002年将原来的初级、高级、研究部等三部改为大学部4年、研究所3年制。法鼓山僧伽大学成立较晚,直接将学制确定为4年,学生毕业可进入法鼓佛教研修学院下属的中华佛学研究所深造。
各佛学院坚持传统与现代并存的理念,在课程设置上既注重对学僧进行经论、教史等知识的传授,同时将学生僧格、宗教情操、宗教知识的培养和学院道风养成相结合,注重行门课程教育,还在课程设置中注重学生弘法布教能力的培养。如香光尼众佛学院将本院课程分为解门、修持门和弘护门三类,修持门包括梵呗、威仪训练、禅修等,弘护门则以布教实习、寺院行政能力培养为主。佛光山佛学院则根据学僧特点列入不同的科系,如弘法行政系、寺务管理系和佛教应用系等,施以不同的教学内容。各佛学院还将禅修教育作为重要的教育内容,无论是专门的禅学院或是其他佛学院,禅修教育在课程中都占有相当的比重,圆光佛学院专门设立了禅修部,法鼓佛教研修学院开设六年制禅学系。在禅法的体系方面,除传统的汉传佛教禅法外,藏传佛教禅法、南传佛教禅法和日本佛教禅法都在不同佛学院都得以阐扬。
近代以来台湾佛教僧伽教育发展史表明,僧伽教育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积极适应时代,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课程设置等方面,都充分体现了办学者对佛教精髓的继承和对时代脉搏的把握,使台湾佛教得以保持鲜活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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