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 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

27.01.2015  08:28
 

  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1月2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区)和省直部门单位的整改落实要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松,以钉钉子的精神真改实改持续改,不达目的不罢休,不改到位不收兵。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活动中没有解决和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继续解决好,把集中反“四风”改作风向经常性的作风建设推进。 

  《通知》指出,全省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整改工作将于2月中旬收尾,各市(区)和省直部门党委(党组)要坚持立知立行立改的准则,杜绝“活动结束、整改结束”的思想,全力抓好领导班子整改任务的落实,确保项项有安排,件件有人办,事事有着落,在2月15日前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1月31日前,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省直部门单位和西安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要以“严格党内生活,严守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为主题,以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为重点,高质量地开好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决不允许走过场,绝不允许搞好人主义、评功摆好,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下来、坚持下去。 

  《通知》强调,2月15日前,省委各巡回督导组要从严评判各市(区)和省直部门单位的整改工作,对所督导单位的整改工作,特别是对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需要改进的工作作出客观评价,形成书面材料。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此为依据,适时开展整改情况督查工作。 

  《通知》指出,各市(区)和省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深入总结整改落实情况,深化对作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坚持边总结、边完善、边提高,坚持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落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活动开展期间的中央21项专项整治和省委13项专项治理数据,要及时进行系统汇总并于2月10日前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春节将至,《通知》还要求各市(区)和省直部门单位进一步强化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继续保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零容忍”,作风建设要持续深化,纪律执行要更加严格,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省委各巡回督导组也要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督查,善于发现、敢于揭露问题,把省委的严格要求传导下去,始终保持反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记者:薛向群 杜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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