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水务局提醒户外旅游市民禁止进入河道内垂钓游玩保持河道安全和游客安全

08.06.2016  11:16
          5月初《西安市加强户外田野旅游活动安全管理实施意见》颁布,赶在汛前出台实施意见,为今年安全度汛添加了“保护伞”。随着天气的逐渐炎热,6月7日西安市水务局提醒户外旅游的市民,禁止进入河道内垂钓、游玩,以保持河道安全,保障游客生命和财产安全。

          据悉,意见中对户外田野旅游活动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十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与防汛相关的有以下五项:严格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及时处置危及户外旅游活动的险情、灾情;完善防汛、防火、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号,提前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疏散撤离工作;加强山区和重点峪口内通信基站建设,拓展灾害预警预告方式,确保第一时间向游客和市民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对山区河道、暴雨洪涝灾害威胁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勘测,划定安全避险场所,并完善相应安全设施;严格落实封山指令,危险情况下,对重点峪口游客进山实施管控;对游客密集区域和场所,限定最大承载量,做好预警、预报和疏导、分流工作。

          意见指出,水务部门负责水域及岸线防汛安全管理、河道管理以及对重要峪口内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有关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划定重要峪口内的河道管理范围,对危险区域采取蓝线控制,进行风险隔离管理;在危险河段设立警示标识,禁止游客进入河道内垂钓、游玩、嬉水;加强综合执法,对擅自进入河道垂钓、游玩、嬉水的游客采取劝阻、制止等相应的管理措施。此外,水务、国土、秦岭办等有关部门应加大山区河道、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完善防护工程体系,确保防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