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五进”活动切实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04.02.2015  16:54

2013年以来,柞水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通过“五进”活动,扩大了预防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与社会影响力,较好地实现了预防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育人、服务和谐,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整体社会形象,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进机关”堵漏洞,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参与到机关单位的廉政教育活动中,并结合近年来市县两级办理的典型案例开展反腐法律法规宣讲活动,着力提高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依法廉洁从政意识。对频发、易发案件行业,选择具有代表性、问题突出的环节或系统开展专项预防,助推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对已决案件进行系统分析,查找制度漏洞、深挖潜在隐患,及时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提出整改方案,督促反馈落实,提高了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预防警示教育作用。

进企业”强服务,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需要,将“支持您﹑帮助您﹑保护您”的预防理念送进企业,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继续完善与国有企业“检企共建”机制建设,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等工作规定,进一步强化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的监督作用,积极引导相关行业和单位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纳入市场准入管理,努力营造诚信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注重重大工程跟踪服务,主动到重大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现场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工程建设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

进乡村”帮干部预防职务犯罪。针对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高发,法律观念普遍淡薄这一现象,该院走进农村送法上门,积极开展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结合查办的农村职务犯罪案件着重对发案村组回访,实地了解农村财务以及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代管”和“一事一议”集体决策等民主监督管理情况,以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结合“三官一律”、“巡回检察”等活动,重点宣传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宣传农村干部中比较常见的挪用、贪污和贿赂犯罪的法律规定,切实提高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升了农村基层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促进党和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

进社区”促和谐,普及廉政文化。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和建议,夯实预防基础。积极宣传国家法律、党的政策及检察职能,发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检察机关侦查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利用开展的“一村(社区)一检察官”活动,在社区派驻了检察干警,并在醒目位置制作悬挂了标志牌,公示了联系检察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工作职责等内容,确保基层群众在遇到困难时能第一时间联系到检察干警,矛盾得到及时化解。通过活动的开展普及了预防法律知识,宣传了预防理念、推广了预防文化,推动了公众参与职务犯罪预防、同职务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也为党员领导干部敲响廉政警钟。

进学校”抓源头,构建法治校园。积极配合县教体局对学校教学用品和资料采购、基建修缮和招聘招生等重点环节的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确保教体资金资产的安全及合法使用。开展了“开学第一课,送法进学校”、“提高安全意识、渡过愉快假期”等活动,从法制教育、安全意识等方面对学生进行了教育,为学生们列举了具体案例,讲解了违法犯罪的危害以及自我保护的方法措施,增强了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从源头上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发生。

 

(作者:柞水县人民检察院 余倩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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