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连锁药店可远程审方 慢性病患者建档半年内购药可不凭处方

28.05.2019  13:12

  为切实缓解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和短缺难题,陕西省药监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推出执业药师非工作时间,药品零售门店可采用执业药师远程服务等创新举措。

  执业药师非工作时间可远程审方

  在今年央视3·15晚会上,执业药师挂证乱象被曝光。3月29日,记者在西安街头随机暗访了16家药店,其中8家药店药师不在岗。理由也五花八门,包括开会、休假、吃饭等。

  数字显示,全国零售药店的数量已经超过45万家。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46万余人。其中,注册于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418576人,还有一成多的执业药师注册在医疗机构或药品生产研发企业,其数量与现有药店数量严重不匹配。

  针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发展迅速与执业药师数量不足之间的现实矛盾,省药监局在《通知》中明确,药品零售企业应制定执业药师在岗工作时间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执业药师必须在职、在岗。连续2次日常监督检查中执业药师不能在岗履职的,按规定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并予以公告。

  在执业药师非工作时间,药品零售门店可采用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远程审方方式,作为补充开展处方审核和合理用药服务工作。鼓励执业药师、药师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在药品零售企业多点执业,作为驻店执业药师不在岗的补充。

  规定县级(不含城区)所属乡镇、村开办的药品零售门店,可聘用药师以上职称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陕西有注册执业药师18000多名,但主要集中在大中小城市。”陕西医药零售协会秘书长李士威说,执业药师短缺最严重的区域是乡镇和村。

  大型零售连锁企业可远程在线审方

  《通知》明确,对实行统一品牌标示管理、统一药品质量管理、统一采购管理、统一配送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网络信息管理、统一服务质量管理且零售门店超过30家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由省药监局认定后,执业药师可注册在零售连锁总部,注册执业药师总数应保证每个零售门店不少于1名执业药师,由零售连锁总部统一调配使用。

  同时,鼓励实行“七统一”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设置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可不配备执业药师,由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提供在线审方和药学服务。

  鼓励药品零售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牵头,探索、试点第三方执业药师数字化身份确认和远程服务,作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补充。

  “这是我省在药品零售企业监管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对于大型医药零售连锁机构执业药师使用和管理,有着非常积极的影响。”省政协委员、陕西怡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何煜表示。

  慢性病患者建档半年内可直接购药

  针对慢性病患者在购处方药中存在的实际困难,《通知》强调,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慢性病患者档案管理制度,由执业药师凭患者处方、诊断证明等为慢性病患者建立档案,对建档患者半年内购买治疗慢性病药品的,可不凭处方,根据档案记录直接购买。

  同时,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公示。(记者 李琳)

编辑: 石悦琳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西安网”的文字、视频、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xiancity.cn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