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通报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管问题企业

29.09.2015  08:02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确定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要求,保障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和监控数据准确有效,严厉打击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弄虚作假行为,推进我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更好的服务于环境管理。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市区对全省277家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此次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检查工作,主要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情况、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情况、现场端监控站点情况、监控系统情况、自动监控设备统计情况等五方面进行检查。采取各市(区)环保部门自查与省厅抽查相结合,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的方式进行。省厅于6月29日--7月28日,对68家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管情况进行了抽查,共抽查自动监控设施114套,其中废气自动监控设施75套,废水自动监控设施39套。抽查发现68家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现场端设施建设不规范,参数设置不规范,日常运维不到位,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其中,6家企业存在问题严重。

  为确保我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稳步提升,深化自动监控数据在环境监管中的综合应用,省环保厅对存在严重问题的6家企业进行了通报,并依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立案进行查处,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改正;对存在问题的其他企业向各市区下发了监察通知,由各涉及市查处。要求各市区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落实责任跟踪检查,督促其积极进行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做到发现一批、查处一批、通报一批,确保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责任编辑:易寒  审核: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