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治污减霾办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部门要适时调整应急措施

08.01.2016  10:54

西安日报 (记者 马昭)1月6日晚,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中地区重污染天气区域Ⅱ级预警,西安市治污减霾办昨日下发通知,要求相关市级部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执行我市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并执行本区域相应等级的应急措施。目前,我市各部门均已执行了雾霾应对措施。


  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分析,1月7日至9日,我省关中大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将可能出现严重污染,要求关中各市(区)严格按照《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Ⅱ级应急相应措施。目前,我市正处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状态,西安市治污减霾办7日下发通知,要求相关市级部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执行我市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密切关注本辖区空气质量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并执行本区域相应等级的应急措施。市环保、气象部门在开展联合每日会商的基础上,加强部门沟通对接,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市治污减霾办将根据监测预报结果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市治污减霾办将联合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应急办,持续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对因重视不够、部署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出现突出大气污染问题或被媒体予以曝光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追责。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以来,市治污减霾办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发展趋势,及时升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强化应急响应督查,对发现的污染问题要求立即整改。截至7日,市治污减霾办组织联合督查3次,每天安排6组开展日常不间断督查,督查发现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25起,这些问题均及时向相关部门及区县政府进行了移交,要求迅速查处、整改。


  建设、教育、环保、城管、交通等市级部门以及全市21个区县、开发区均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重污染天气响应要求,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市建委对建设工地扬尘防治落实情况及应急响应期间的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督导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建筑工地室外作业,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并督导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停工停产。


  市教育局第一时间在应急工作群里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严格落实应急措施,停止一切户外活动。


  市工信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4户工业类大气重污染源企业停产30%,9户水泥粉磨企业全部停止生产。


  市环保局加大对燃煤供热、发电等重点大气污染企业的检查频次和监管力度,对16家企业采取24小时驻厂监管。


  西安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分析人工增雨作业气象条件,一旦出现适宜人工增雨作业的气象条件,将全力以赴组织各区县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市地铁办对1、3、4、5号线建设工地检查督导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地铁建设工地都能按照要求及时落实响应的有关措施及要求,所有室外作业均暂停施工,并保证洒水频次。


  市商务局对灞桥区、高陵区煤场应急响应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4家煤炭交易市场(中源、迈亨、荣平和泾河煤场)和3家蜂窝煤生产加工及煤炭配送场(原延景、明洲和照辉煤场)均在厂门外放置了“雾霾天气,暂停生产”的告示牌,场内停止了所有作业,煤堆覆盖基本到位,防尘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市交通局增加了公共交通运输运力,全天安排5145部公交车上线营运,运行9786班次,其中驾驶员延时加班增加892班次。根据主干道客流情况,早晚高峰时段开通途经科技路、高新路、长乐路等各大集散点的45条路线的区间车,共计发车827趟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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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本报讯(记者 张潇)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 预计今天至9日,我省关中大部分地区空气质量将可能出现严重污染,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紧急发布关中地区重污染天气区域Ⅱ级预警,同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要求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停止组织各类体育考试、测试和运动会,并延期举行。


  要求各有关市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要求,立即启动Ⅱ级预警应急响应措施,辖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停止组织各类体育考试、测试和运动会,并延期举行。


  要求各有关市(区)教育局应根据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的预警,按照预警分级特征启动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发布应急响应措施,并组织督查落实。受重污染天气影响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的各项工作,组织学生在室内上好体育课及开展智力运动项目。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有关市教育局应于每日15时前向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报送应急响应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4部门联合督查 所查工地按要求停工


  本报讯(记者 马昭)1月6日晚至7日凌晨,市治污减霾办、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应急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所查工地、企业均按要求停工或落实减排要求。


  督查组在朱宏路与凤城五路十字查看了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设置的机动车尾气监测点,执法人员采取遥感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排查,共检测机动车33辆,查处尾气排放超标车3辆。对现场检测出的尾气超标问题,当场予以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在检查龙钢大道天石商混站时发现,企业已按照二级响应要求落实了停工措施,对场内的保洁问题,督查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


  在太华供热公司,市环保局浐灞分局驻厂监管人员能够坚守岗位,企业采取使用优质燃煤、加大投药量的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通过调阅在线监测数据发现,企业已在稳定达标排放基础上落实了再减排30%的要求。


  市治污减霾办主任陈松林表示,近期,督查组将继续兵分多路开展督促检查,督促相关市级部门和各区县、开发区政府以及各重点企业落实应急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人为因素对空气质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