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通过《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

11.12.2014  19:42

12月4日下午,新城区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讨论通过了《新城区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会上,环保新城分局汇报了《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郝东文副区长进行了补充:一是借鉴兄弟城市网格化管理经验,将治污减霾工作管理触角延伸到基层;二是以全市网格化管理为基础,在我区建立二级网格(区级)一个,三级网格12个(9个街办、火车站广场管委会、幸福路改造办、区城中村管理办公室),四级网格103个;三是每个三级网格设置专职工作机构,充实3名治污减霾工作人员,四级网格员由社区招录的工作人员中产生;四是区治污减霾办牵头加强对各级网格专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网格化监督效能。

经会议讨论,原则上通过了《实施意见》。

李毅区长随后提出三点要求: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把治污减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切实解决老百姓的“心肺之患”;2、要切实落实好各项举措,发挥双重优势,落实两个职责(行业主管职责、网格长行政职责);要明确三级网格工作机构、责任科室,四级网格要安排人员专职从事网格化管理工作;3、网格化管理是城市管理的一项创新之举,区治污减霾办要积极筹备好动员大会,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