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陕西民主法治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遵循——学习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体会
18.12.2014 13:45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刚刚召开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下称“讲话”),犹如和煦的春风,进一步激发了包括人大工作者在内的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热情和干劲。作为文件起草组成员之一,我有幸参加了《决定》等文件的起草工作。通过多次聆听省委领导同志的讲话、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参与讨论修改,自己深受教育、感悟颇多,对讲话和《决定》的重要意义、核心要义等有了更为深切的认识和理解。
一、“三个范例”彰示重要意义
讲话和《决定》是看齐中央基准、改革创新的范例。今年是改革元年,推进民主法治领域改革是重要方面。今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要继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今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战略部署。落实好中央的决策部署,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是各级的重大责任。同时,2004年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以来,我省人大工作积累的一些经验和做法需要总结,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解决。省委审时度势,确定年内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赵正永同志明确指示:“放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召开”。这些决策,在形式上创造了“两个第一”:我省是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全国第一家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省份;出台的《决定》,是我省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第一份陕发文件。就讲话和《决定》内容而言,也创造了多个“第一”:第一次提出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第一次强调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建立人大与财政部门共享信息机制,第一次提出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激励、约束和退出机制,等等。这些,既符合中央决策部署,也符合人大工作规律和陕西实际,抓住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
讲话和《决定》是深入调查研究、集思广益的范例。省委领导亲自指导讲话和《决定》起草修改工作。仅对《决定》,赵正永同志先后7次提出要求,3次亲自审改;省委副书记孙清云牵头起草,4次作批示提要求,2次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修改;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全部参与,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悦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2次主任会集体讨论修改。这些,既为起草工作确定了基调,也为起草高质量的文件提供了根本保证。起草组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的基础上,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带队组成8个专题调研组,赴10个省区市和我省10个设区市57个县区调研,召开34个座谈会,并向各市印发《乡镇人大情况统计表》等5类调查表,收集整理问题53个、意见建议80条。初稿形成后,分“八轮”征求了部分市县镇(街道)三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省直部门以及省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共340多人次的意见建议,收集意见建议265条。对每次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都召集起草组研究,尽可能吸纳,累计修改20余稿。省委办公厅、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提早介入,与起草组一起逐条推敲、反复修改。在此基础上,省委印发各市委征求意见,对收到的52条意见建议逐条研究,作进一步修改并报赵正永同志审定后,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决定》。可以说,会议文件凝结着方方面面的心血与汗水,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讲话和《决定》是坚持问题导向、务实担当的范例。起草工作一开始,赵正永同志就明确指出,“要站在全局的角度搞好顶层设计,做到既符合宪法法律,又解决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纵览讲话和《决定》,都是奔着问题去的,针对性、前瞻性和操作性很强。比如,针对“一些人一提起民主法治就鼓吹所谓‘宪政’和‘三权分立’,好像只有那样才是灵丹妙药”的错误认识,讲话旗帜鲜明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重要的奠基石”,驳斥了“党委编戏、政府演戏、人大评戏”、人大是“橡皮图章”、到了人大就是退居“二线”等错误认识和履职尽责热情下降等问题,要求到人大任职的干部要转观念、转方式——“从过去具体事务的框框中跳出来参与谋划全局工作和发展,从微观权力运行中跳出来监督权力,从具体服务中跳出来维护群众利益,把干事创业之志升华为立规定矩之能,为全省人民根本福祉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共谋同力。”针对立法工作中争权诿责、部门化的倾向,指出要立人民满意的法、有质量的法,并从完善立法体制等四方面提出改进措施。针对人大监督实效不强的问题,提出人大监督方式要多样化,与纪检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针对一些部门负责同志到人大机关工作后挤占工作人员编制和乡镇人大主业不聚焦的问题,提出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编制分开,明确乡镇人大职责机构,等等。这些,都抓住了“七寸”,回应了关切,体现了领导同志的务实作风和担当精神,也奠定了人大工作上台阶的坚实基础。
一石激起千层浪。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召开,在省内外引起了热烈反响。大会分组讨论中,与会领导同志一致认为,讲话和《决定》紧跟中央最新精神,体现了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是开启陕西民主法治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遵循,是我省人大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全省人大工作者更是倍感振奋,普遍反映讲话和《决定》“说到了心坎上”,站位高接地气、既实在又创新,纷纷表示要更加积极地投身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实践,为建设“三个陕西”作贡献。同时,也引起了部分兄弟省区市人大的关注和共鸣,黑龙江、浙江等省人大的领导同志还专程来我省探讨交流,认为我省对人大工作支持力度大、文件含金量高、可借鉴的措施多。
二、“十大亮点”凸显核心要义
讲话和《决定》篇幅不长,但“干货”不少、亮点纷呈。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十个方面。
一是明确党委责任。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的源泉。讲话和《决定》提出,党委每年至少两次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报;担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拿出一定的精力组织和参加人大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依法履职全过程。
二是人大主导立法。提出建立由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规草案制度;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比例;落实好国家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相关规定;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制度。
三是增强监督效力。提出由“一府两院”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专题询问常态化。落实好这些措施,既有利于避免审议意见质量不高的问题,又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扩大人大影响力。
四是界定重大事项。针对市县人大普遍反映的重大事项范围界定不清、工作中很难操作的问题,《决定》提出:各级政府在区域发展规划变更、城乡建设规划调整、大额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举债融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大宗土地和矿产资源配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实施等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向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是健全任免程序。提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正式就职时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各级政府组成人员、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每届任期内至少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履职情况。
六是拓展代表工作。提出要把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作为人大代表提名的重要条件,对连任的代表候选人要把履职情况作为重要依据,充分听取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见;建立健全代表履职信息化服务平台;建立办理代表议案建议考核机制,提高办理质量;探索开展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实行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述职并接受评议。
七是健全机构编制。提出要把常委会工作人员编制和专职委员编制分开,特别强调增加市级人大常委会编制,抓紧立法机构建设。针对市县人大机构名称不统一的问题,提出设区的市原则上设立法制和内务司法、财政经济预算、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与资源保护等委员会和代表联络机构,县〈市、区)原则上设立内务司法、财政经济预算、社会事务等委员会和代表联络机构,选强配齐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
八是规范法定会议。强调保证会期、提高审议质量。
九是夯实基层基础。提出设乡镇人大专职主席或专职副主席,强调专门从事人大工作;设立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负责人大日常事务和代表联络工作,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
十是扩大干部交流。提出建立健全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安排部分拟提拔到党委、“一府两院”部门领导岗位工作的同志先到人大常委会工作,这扩大了干部出口;强调今后干部在人大任职不再作为退休前的过渡性安排,党政部门负责同志也不可能都转岗到人大工作,这又控制了入口。
三、强力推动精神落地生金
作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我们要坚持把学习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任务,在继续抓紧抓好当前的同时,将2015年确定为“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年”,争做学习贯彻排头兵,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要深入学习宣传,做到融会贯通。扎实开展“学精神、谈体会、促工作”大讨论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对照精神谈体会、对标要求议措施,学深吃透精神实质,自觉运用到实践之中。利用陕西人大网和《民声报》等阵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二要提升能力水平,建设一流机关。按照“提升两个能力”“做到四个模范”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增强干部职工的学习力、约束力、执行力、凝聚力,打造创新型、规范型、高效型、和谐型机关,做到办文出精品、办会树品牌、办事求圆满,建设服务一流、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人大机关。
三要分解细化任务,推行台账管理。按照“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相关处室实施、加强跟踪督查”的思路,对重大举措逐条分解细化,明确阶段目标和重点工作,做到任务、措施、人员、时限“四落实”。
四要实施课题攻坚,健全配套办法。围绕完善立法体制、向宪法宣誓仪式、规范重大事项范围等新任务、新举措,确定专题,加强调研,及早出台务实管用的实施细则或办法。
五要加强工作指导,努力齐头并进。以筹备省人代会、邀请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人大秘书长联席会、举办培训会和开展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联动执法检查等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对市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和联系。当前,做好《决定》解读、指导各设区市建立立法机构等工作,推动形成各级联动、贯彻落实省委人大会议精神的生动局面。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8.12.2014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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