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邮政管理局关于防范快递加盟风险的提示
17.03.2021 17:15
本文来源: 邮政网站
近期,一些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发布加盟信息招揽快递业务加盟商。请有意通过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个人)提高警惕,认真考察被加盟方的实际情况和经营资质,谨防上当受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被加盟人与加盟人均应当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加盟不得超越被加盟人的经营许可范围(指地域范围和业务范围)。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情况可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网址:https://zwfw.spb.gov.cn/xkqy),也可向属地邮政管理部门咨询。
本文来源: 邮政网站
17.03.2021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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