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第九督查组在陕西省开展环保督查工作

08.11.2016  19:35

  10月24日至29日,环境保护部第九督查组在我省督查环境执法监管情况。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文亮,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领导等参加督查汇报会及督查情况反馈会议。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及相关单位同志陪同检查。

  督查组选取了宝鸡、铜川、咸阳和汉中四个地级市进行了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开展座谈、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我省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地方环境执法大练兵组织开展情况、取缔“十小”企业工作开展情况、《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执行情况、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情况、落实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情况、“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情况等8个方面进行了督查。期间,实地检查了29家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等。

  督查组对我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责任,把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等情况作为考核内容,并督促各地建立定责、履责、问责工作机制。根据年初确定的其他目标任务,一一对照检查,对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节奏,确保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抓手,持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

  刘文亮副厅长表示,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梳理,针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精心研究整改方案,督促落实。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把下一步环境监管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郑易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