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昨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涉土施工及未密闭料场暂停生产

01.12.2015  12:37

西安日报 (记者马昭)针对近来西安空气污染的状况,昨天,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暂停涉土施工作业及未建设密闭料场的两类企业生产。



未来两天仍将处于污染状态



近期受持续静风、大雾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11月27日以来我市持续处于污染状态。29日10时起,我市空气质量始终处于重度污染程度(AQI200以上)。市减霾办与气象部门会商分析,预计未来到12月2日以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仍将处于重度至中度污染之间,已达到《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发布条件。为此,市治污减霾办决定启动西安市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并要求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落实好各项应急措施。



污染天建议老人、儿童减少外出



在空气质量重污染的情况下,市减霾办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并建议各级卫生部门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为了尽量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大气污染,市减霾办希望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同时,希望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停止土方作业



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启动后,1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须停止运行。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区域限行。同时,在确保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的基础上,再停驶30%的公务车。



涉土施工作业及未建设密闭料场的两类企业生产须暂停施工。全市暂停涉土作业的工地及停产的两类企业名单须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监察局备案。



市容部门在保证作业安全和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前提下,中心城区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要增加清扫保洁频次,除低温天气(0℃以下)和交通高峰时段外,每天冲洗洒水不少于3次。同时,暂停建筑垃圾清运审批,消纳场所停止土方作业。



市治污减霾办、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应急办将组织督查队伍,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及重污染日应急响应情况进行督查,结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月度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