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八项权益为您保驾护航
29.07.2021 12:12
本文来源: 西安网
西安网讯(记者 王锦)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八项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记者了解到,平安人寿陕西分公司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宣传,守护消费者财产安全,为消费者提供有温度的综合金融服务。
平安人寿陕西分公司积极在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同时也提示广大消费者牢记金融消费者( 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保障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保障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保障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保障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八项权益的具体条款。
未来,平安人寿陕西分公司还将持续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宣传教育的范围,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客户构建丰富的服务生态,提供“初心、爱心、安心、舒心、暖心”的“五心”消费体验。
编辑:黄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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