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沿线禁放风筝 违反规定对个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

02.03.2015  10:00

    近期气温回升,选择到户外放风筝的人越来越多。同时因为春节刚过,年味儿未去,一些居民喜欢燃放孔明灯祈福许愿。西安铁路局在此提醒市民,请不要在铁路沿线放风筝、气球或燃放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以免影响列车运行安全。

    近期,在西安铁路局管内高铁线路沿线区域,因燃放孔明灯及放风筝等低空漂浮物搭挂在铁路高压接触网上,导致接触网设备烧损、电路断电跳闸、动车组列车停车等事件,严重危及高铁运行安全。

    铁路部门的专家介绍,动车组列车运行以电力为动力,而铁路沿线的高压接触网就是为动车提供动能的重要来源。接触网一旦遭飘浮物体碰触,会自动跳闸,影响列车正常运行。无论是放风筝,还是燃放孔明灯,都应远离铁路沿线。

    根据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如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为消除铁路运行期间的安全隐患,避免类似意外情况的再次发生,西安铁路局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在铁路沿线放风筝、气球及燃放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以保障铁路运输安全。(记者 张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