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切实强化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17.08.2016  11:34

针对目前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铜川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铜川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结合“放管服”和目前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现状,从落实责任、健全体系、经费保障、追责问责等方面制定了针对问题、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落实责任问题。 强调各级政府贯彻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级相关部门要细化食品药品安全考核指标,加强对各区县政府的考核评议,各区县政府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逐级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健全体系问题。 按照“四有两责”的要求,健全机构、充实人员。一是各区县要参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管理架构,加强充实本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力量,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增加两名行政编制。二是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职从事食品药品监管的人员不少于人员总数的40%。三是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按2013年机改时编制配备数执行,要专编专用,专岗专人。人员的配备、调整要征求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意见,并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保证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稳定性和专业性。四是通过有计划的招录、选调等渠道,逐步提高区县及乡镇食品药品监管专业人员的比例。五是严格落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安全生产监管津贴。六是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监管水平,提升监管能力,不断适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要。七是每个行政村(社区)选配1名两委会成员作为兼职食品药品协管员,给予每人每月100元补贴,经费来源由市财政和区县财政分别按50%比例承担。

经费保障问题。 一是市、区县财政要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检验检测、食品药品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及食品药品宣传培训等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二是各区县要将乡镇食品药品监管专项经费纳入区县年度财政预算,并由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三是统筹乡镇执法车辆配置,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一台执法执勤车辆,解决好执法检测装备的配备,不断改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办公条件。

追责问责问题。 认真贯彻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对实绩突出的进行褒奖,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问责。对工作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铜川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