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8.03.2015  08:50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管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从3月10日起,铜川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集中一个月时间,深入用工单位开展劳动法规、政策宣传,宣传、发放务工须知,告知农民工谨慎务工,并对2014年有拖欠工资行为的建筑工地张贴“温馨提示”。

  活动中,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给各建筑工地制作维权公示牌,详细告知农民工维权途径及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联系电话。同时,在宣传活动中要求相关部门、总承建单位、建筑单位及劳务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12.15”专题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建筑法》,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筑工地,各建筑施工企业及劳务公司严禁招用农民工在该工地从事劳务活动。对于无任何许可手续开工的“黑工地”,相关部门要予以清理。

  为更好地零距离服务农民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年铜川市重点要求各劳务公司进一步规范劳务管理,继续在完善“一书一卡”劳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建筑工地劳务管理台账,每月要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供农民工工资表。同时,详细了解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的资金情况,严禁非法转包,层层分包及垫资承包现象。

  再次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一是不能盲目务工,要有选择性的寻找工作,坚决不到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建筑工地打工。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在建筑工地务工。二是对于建筑工地建筑企业及劳务公司不能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要及时到相关部门投诉,并且次月不在该工地打工。各工地将公布、张贴农民工维权中心律师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有效维权。三是每名农民工要妥善保管务工的各种手续,包括工资表、工资结算单、劳动合同等资料。要对建筑工地劳务公司、建设单位认真了解,决不在没有诚信的劳务公司打工,决不在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工地打工。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