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印台区巡回审判进农村

30.10.2014  12:25

请大家保持安静,印台区广阳法庭巡回审理李红与刘明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市耀州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在开庭。”随着广阳法庭刘庭长手中的法槌敲响,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在印台区广阳镇文化广场拉开了序幕,闻讯而来的数十位群众前来旁听庭审。近日,印台区法院广阳法庭运用巡回审判机制成功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明远现场履行。

  经过在烈日下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双方争议的事实审理清楚,2014年1月2日,张震驾驶被告刘明远所有的小型普通客车沿s305线行驶由北向南行驶时,车辆失控与路西行道树相撞,致张震及乘车人李红受伤,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李红住院治疗21天,期间被告刘明远为原告李红垫付医疗费6650元。该事故经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张震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李红不负事故责任。此外,张震所驾驶的事故车辆投保有商业险,且在保险期限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相关费用6万余元,而两被告均对原告所请求的费用持有异议。

案件审理进入调解环节,承办案件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详细向双方释明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和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并就相关费用计算方法逐项向双方做了说明,通过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不厌其烦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使这样一起原本较为激化的矛盾得以化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原告李红与被告刘明远握手的一刻,不时传来周围群众的阵阵掌声。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结合本案向旁听群众通俗地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并向周围群众发放了调查问卷表,认真征求了群众对法院在案件审理程序、效率、司法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达到了接地气、访民情,纳民意的效果。一位旁听群众对法官高兴的地说:“这样的审理方式很好,确实教育了我,以后开车可得注意,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本案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铜川市印台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