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政府召开贯彻落实《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 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工作会议

18.08.2015  10:12
      8月13日,铜川市政府召开《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落实工作会议,就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并对全市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铜川市副市长李志强出席会议并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要求,一是各级政府、部门、企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站在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补偿机制、建设生态文明铜川、造福子孙后代的高度,切实增强贯彻落实《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征收环节上下功夫,确保应收尽收,足额征费。要严格补偿费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不出任何问题;三是市级相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出台铜川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奖惩办法和月报制度,严格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煤炭、石油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带头缴纳补偿费,切实为加快铜川市水保生态环境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铜川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县水务局,有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铜川市水政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