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积极开展消保维权工作

16.02.2016  07:10
 

  铜川市以新《消法》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促进消费环境不断改善,全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咨询台、制作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当面讲解和在出租车、大型广场LED屏及广电网络播放等形式,大力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辨真识假常识和消费维权知识。通过在铜川电视台录制消费维权访谈、在铜川日报刊登消费维权知识,指导群众正确选购、健康消费。

  二是加快12315体系建设。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为重点,大力推进消费维权组织网络体系建设,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市共设立消费者协会分会40个,12315消费者投诉站、联络站618个,12315“五进”单位87个。世纪家乐购物广场成为全省第一批、我市第一个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消费维权直通车单位。印台区消费者协会荣获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约谈制度,有效促进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三是扎实推进流通领域消费维权。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突出查办消费侵权案件。2015年开展清查不合格商品专项执法行动8次,抽检商品83批次,发布消费警示提醒3期、消费公示1期。

  四是认真办好市长热线交办案件。根据群众反映最集中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相关行业经营行为进行指导规范,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