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王益:以“四个严格”严控“三公经费”

16.10.2015  08:48

近日,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出台了《王益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围绕“四个严格”,促进检察机关“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更加规范、透明、公开。

严格预算管理。“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同级财政部门年初审批的预算数额执行,严禁超预算支出或无预算支出,争取实现“三公经费”支出零增长、负增长;严格支出范围。明确“三公经费”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报销公务接待费,严禁报销除办案执法车辆以外的其他公务用车的车辆运行维护费,严禁报销其他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格监督检查。坚持“三公经费”预算、决算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同级监察、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确保“三公经费”规范合理、公开透明。严格追究责任。明确检察机关检察长和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检察长为“三公经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违规开支“三公经费”的经办人和参与人,严格追究责任,确保“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得到切实有效解决。

据悉,该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三公经费”专项自查活动,院财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院内对各科室局的“三公经费”票据进行了抽查,各科室局“三公经费”开支均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和支出范围开支,对个别科室局归类不准确的进行了调整,2015年1月至9月该院“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5.9%。,下降比例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作者: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    谭永辉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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