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县政府明确各镇办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职责

28.07.2015  10:13

日前,宝鸡市凤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明确各镇办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职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悉,该《通知》是根据《宝鸡市镇村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镇级“五办三站”主要职责,从农业生产气象服务、气象灾害防御、灾情调查和信息上报、气象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和科普宣传等方面对镇级政府职责做了明晰。县气象局将依据《通知》要求,配合各镇办明确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职责,认真做好镇村综合改革工作,切实加强全县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和公共气象服务。

(作者: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