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政府健全刚性服务督查机制

16.10.2014  16:50

为深入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全县各项决策、部署有效快速落实,镇坪县政府完善政府工作督查制度,加强政务督查工作,促进政务督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进一步确立政务督查工作重点。县政府将镇和部门承担的市对县考核任务、《县政府工作报告》工作内容、市县文件要求办理的工作任务、县政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县政府领导批示或交办事项全部纳入政务督查工作的范围,并建立专项督查工作台账,确保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地落实,产生督查的实际效果。

进一步钢化政务督查工作机制。建立督办督查机制,县政府政务工作人员对督办单位适时跟踪提醒督办,现场检查落实情况和法制督办室书面督办;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对凡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交办工作任务的承办单位,县政府分管领导与主要负责人约谈,约谈记录报县监察局备案;对超过县政府法制督办室书面督办时限仍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达到督办要求的,县监察局启动效能监察问责;建立督办台账销号机制,对已办结督办事项和效能监察结果报政府办销号。

进一步强化督查结果应用。对工作滞后,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交办工作任务的,对效能监察问责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将督办结果进入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成绩并与干部任用紧密挂钩。

                  (镇坪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