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

19.11.2014  10:30

今年以来,镇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健全完善机制,简化内部工作流程,提高办案人员能力素质和严格把关审查标准,积极探索、扎实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确保了轻案快办质量。

积极协调,完善轻案快办联动机制。 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机关的日常沟通协作,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期与公安、法院等机关开展座谈、联络工作,就轻微刑事案件如何适用强制措施、如何掌握证据标准、如何规范量刑建议等问题深入探讨,统一认识,消除分歧。目前,就全面移送证据材料与公安机关、法院达成了共识,凡快办案件公安机关应全面提供证实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的各种证据,防止出现因补充、更正瑕疵证据而消耗办案时间和精力。

内部协作,规范轻案快办流程管理 该院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过程中注意做到“两个简化”,即简化文书制作、简化内部办案流程。办案中,注重把握严格依法与适当简化的关系,精简审查报告等法律文书,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办结案件后立即移送,缩减流转环节的滞留时间。该院制作了“轻案快办”提审笔录模版,注重查清涉及量刑情节的事实及程序性问题,同时采用报告审批表格形式,简要说明认定的案件事实,简化案件证据摘录,精简案件分析部分,通过填空方式制作审结报告。进一步细化内部衔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分工,严格遵循相关办案期限的规定,确保沟通及时、衔接顺畅。

好快兼顾,提高轻案快办案件质量 加强案件审查把关,重点把握轻案快办案件适用条件、证据固定、证据审查的标准,按照统一规范的要求,实现集约化、标准化办理。针对常见轻微刑事案件类型制定相应的证据标准、定性定量标准、量刑情节拟写标准等,便于承办人准确把握。轻案实行专人审查、专人开庭,以集中化方式节约诉讼时间,以专业化提高办案质效。严格遵循办案程序,不因快速办案而忽视诉讼当事人的各项合法权利,包括犯罪嫌疑人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辩护人阅卷和发表辩护意见的权利、被害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发表诉讼意见的权利。

注重效果,加强轻案快办监督管理 通过一类问题通报、检察建议等载体,及时反馈工作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和制度瑕疵及漏洞,做到“省时不失规范、提效不减质量”。如该院在近期办理多起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酒驾案件中,针对存在的《当事人血样提取登记表》等书证制作瑕疵、血样提取总量与鉴定报告检材总量不一致等直接影响证据效力的一类问题,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规范取证行为,取得了较好效果。

 

(作者:镇安县人民检察院 徐斌 编辑:刘耀新)

 

白河:通过“省AAA级档案室”认证
近日,安康市档案局局长魏顺奇等一行8人,检察
紫阳:“三个强化”夯实工作责任
近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