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案件信息公开让“阳光检察”更阳光

14.11.2014  11:43

镇巴县人民检察院为全面做好人民检察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工作,从案件信息公开硬件建设、信息公开内容范围、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查询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工作定位和工作改进,对“阳光检察”进行了再升级。

完善配置,信息公开保障体系再升级。该院在案件管理大厅开辟了专门区域作为案件信息公开室,配齐网上信息公开所需的电脑、打印机等必要设备,重视人员配置,设置案件管理员岗位负责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网上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行。

科学定位,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在原有公开公诉部门、侦监部门案件信息的基础上,查询服务中新增了民行、反贪、反渎、控申等部门的案件,切实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明确了信息公开的途经、范围和程序,要求案件办理部门、新闻主管部门、案件管理部门等内设机构通过新闻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稿等方式对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并且同时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进行发布,及时公开相关法律文书。

便民利民,信息公开查询手续更简化。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第一次到案管大厅查询案件情况时需提交必要手续方可查询,之后便可通过电话、微信等其他方式进行查询;设立案件查询窗口,便于查询人员更快捷查询所需信息。 

(作者:镇巴县人民检察院 杨建军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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