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安区划定黄标车限行区 违规车辆将受到处罚

26.12.2014  14:35

记者12月25日从西安市长安区环保局了解到,经今天长安区第17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长安区将从明年元月1日起,对黄标车划定限行区域。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将依法实施处罚。

长安区黄标车限行范围: 子午大道(不含)以东、南北长安街(含)以西、西部大道(不含)以南、神禾二路(不含)以北区域内所有道路。

限行区域内黄标车限行时段: 7时-22时;全天禁止无标车驶入限行区。

据介绍,黄标车限行将以政府《通告》形式向社会发布,限行开始时间为2015年元月1日。长安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限行区域的执法检查,对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依法实施处罚;加强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的执法力度,杜绝已注销车辆上路行驶,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报废一辆。

环保、公安交警及有关部门要提高检验频次,严格运营黄标车监督管理。按照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部和商务部六部委联合印发的《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实施方案》(环发〔2014〕130号)相关要求,每季度对运营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检测一次;加大冒黑烟车辆日常查处力度,禁止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不得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区交通运输局、环保长安分局联合对出租车、公交车进行重点检查,每年集中检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