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治污减霾办启动重污染天气 Ⅲ级(黄色)应急响应

01.12.2015  12:37

近期受持续静风、大雾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1月27日以来,我区空气质量持续处于污染状态,尤其29日以来,污染指数持续在200以上,区域空气质量始终处于重度污染程度。按照市治污减霾办关于启动全市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通知要求,区治污减霾办启动了长安区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

按照相关要求,由区建设局、区城改办、区城市管理局、交警长安大队、环保长安分局、区机关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和各街办监督落实暂停工地涉土施工及未建设密闭料场的两类企业生产措施,落实30%公车停驶措施,落实禁止露天烧烤、垃圾杂物焚烧措施。同时加强对各类污染源检查频次与检查力度,对顶风作案、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企业要依法予以高限处罚。

区治污减霾办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当减少户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