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安:强化四个保障 规范警务执法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在履职过程中,逐步形成夯实制度、细化措施、紧盯关节、提醒监督四项警务保障机制,有效规范了司法警察警务执法活动。
夯实制度保障。 该院结合办案实际,制定了《警务值班制度》、《警械具管理制度》、《安全办案制度》、《警务区使用管理制度》、《警务告知制度》等具体规定并狠落实,以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以制度规范安全管理。为确保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办案安全,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把办案安全防范作为重中之重,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日常的工作中,经常对干警进行安全教育,使每一名法警时刻牢记“安全第一、责任第一”理念。在执行追逃等重大警务任务时,认真制定安全预案,与相关部门搞好协调。近三年来,该院法警队在执行警务中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
细化措施保障。 三查细化警务保障措施。一查犯罪嫌疑人个人信息。法警部门在受理相关任务后,及时与案件承办人沟通,详细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及心理状态,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过往病史、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有无前科等,并将这些情况登记在《基本案情登记表》里,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有的放矢制定安全预案,防止发生意外。二查办案区安全隐患。在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证人)到办案工作区接受讯问前,均要对办案工作区进行全面、细致检查,看办案工作区内门窗是否关死、用电是否安全、监控是否完好、报警装置是否灵敏、存放药品是否过期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三查犯罪嫌疑人身体。当犯罪嫌疑人(证人)进入办案工作区或监居场所时,由值班法警对其身体及携带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对手机、钥匙、打火机、钢笔等可能引发安全隐患的物品予以暂扣保存,并详细登记在《安全检查登记表》中。
紧盯关节保障。 只有抓住办案安全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办案安全风险才能大幅降低。一是抓住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安全节点。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工作区或指定监居场所内就餐时,只提供纸质或者塑料饭盒和塑料勺子,不得提供带骨带刺带皮的食品;犯罪嫌疑人提出喝水时,只能提供纸杯,开水温度不超过40度,用餐或用水后的饭盒、杯子等应及时收回,并将这些情况记录在《看管记录表》里。二是抓住送押、体检、送回安全节点。司法警察在执行完看管等任务后,对被看管对象符合拘留、逮捕条件的,要使用警车送看守所羁押。体检时,贴身防护,防止发生跳楼、碰撞等事故。对于那些不采取拘留、指定监视居住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有关证人,讯(询)问结束后,不管是白天还是夜晚,都安排两名以上司法警察将其送回,交给单位领导或者他的家属,并签字交接,以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证人单独返回时出现意外事故。三是抓住犯罪嫌疑人应急救治节点。与航天医院建立医疗救助绿色通道机制,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当犯罪嫌疑人(证人)在讯问(询问)过程中一旦出现高危症状时,第一时间联系医生,使当事人得到及时救助,防止发生意外。在执行长途押解任务时,实行警医联动,提前与航天医院联系,由医院指派一名医生和护士携带医疗设备和急救药品全程协同配合。
提醒监督保障。 对自侦办案开展跟踪监督、动态监督和无缝监督,对违法情形、违规现象和违纪问题,及时发现、提醒、纠正,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4月,该法警在办案工作区依法看管一贪污案嫌犯期间,发现个别办案人员夜间讯问时间过长,出现违规讯问苗头,执勤法警及时提醒纠正,尊重了嫌犯人权,保障了办案安全。对检察官或者其他办案人员在一定场所的讯问、询问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提醒,情况严重时向分管检察长报告。同时司法警察在履行看管职责期间,加强自我监督,详细填写各类登记统计,如需要交接班时,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确保交接手续齐全,同时如实填写办案廉洁情况自查表,确保履职廉洁,严防“跑、冒、漏”等违法情形发生。
(供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法警总队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