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长武:用巡回审理活水浇灌法制宣传之花

17.05.2016  09:06
        近年来,陕西咸阳市长武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了群众观念,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要求2个派出法庭及院内审判部门积极主动作为,精心筛选发生在群众身边或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纠纷、案件,走进乡镇社区开展巡回审判,让百姓零距离感受司法、亲近司法、信服司法,增强法治观念,达到定纷止争与普法的双重效果。

        立足基层    推动一村一法官机制与巡回审理相结合

        长武法院在辖区的每一个行政村、社区都设有法官工作室,现有法官工作室156个,立足基层、植根于基层、发展在基层的工作思路,全力推动一村一法官机制与巡回审理相结合。把“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作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方式,要求驻村法官严格执行“一六三”工作法,即“一本日志、六个必访、三个必清”。驻村法官定期深入包抓村镇社区了解民情,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对村民在实践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予以解惑。在此基础上开展巡回审理起到了事倍功半的作用。为了确保庭审安全。法官提前邀请乡镇领导、村社干部一起,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打消其疑虑,确保其配合庭审。巡回审判前一日,承办案件部门负责人主动与法警大队联系,共同拟好庭审安保预案。庭审中,法官耐心引导群众依法听审,防止出现扰乱法庭秩序的现象。

        立足业务    狠抓业务培训提升巡回审理水平。

        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定期举行庭审评查活动,让其他法官对审判台的布置、办案法官的着装仪表、庭审语言的运用提炼、对庭审现场的节奏控制等进行打分,确保巡回审判的合法和严肃。各部门每周召开业务学习例会,研讨新颁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断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促进巡回审判案件的依法高效审理。

        精心选择    用“小案”办“实事

        做好以案说法。从“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工作目标出发,精心选择巡回审理案件,最大限度地发挥巡回审判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办案法官采取群众熟悉的语言进行庭审、当庭宣判,在庭审结束后,再结合当事人的疑问以及旁听群众的提问,一一进行判后答疑,通过以案说法、现场普法,教育、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警示、教育效果。正是由于这些用心的付出,长武法院做到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利群众之所利,解群众之所惑,宣法律之正义,树司法之形象”。

        长武法院利用巡回审理之钢用在普法这把刀刃上的做法,既是依法治国大背景下自身积极主动的履职,也是在响应全民法治意识的形成,将审理案件作为解决纠纷的方式之一,更是宣传法律和形成法治氛围的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