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法院宪法宣传日活动有声有色

05.12.2014  04:10
        陕西法院网讯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宪法宣传日,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阎良法院精心部署,缜密安排,组织了一些列法制宣传活动,营造出浓郁的普法宣传氛围。

        送法进社区,打通法制宣传“最后一公里”。12月1日起,阎良法院各法官服务站点法官在院党组成员的带领下,分别来到服务站点,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宪法知识和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展开宣传,拉开了宪法宣传日序幕。

        走上街头,集中开展普法宣传。12月4日,阎良法院抽调骨干法官来到区中心千禧广场,一边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一边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疑问,并就群众关心的民生等热点问题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

        邀请代表,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宪法宣传日当天,阎良法院邀请区人大副主任惠曙光及部分人大代表、新任人民陪审员进入法院,通过参观展板、旁听庭审、宣讲宪法、开展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赠送法律书籍等形式,进一步营造崇尚宪法、遵守法律的氛围。

        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中,阎良法院制作宣传展板8面,悬挂法制标语10条,共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00余份,《法律知识读本》100余本,回答群众法律咨询180多人次,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学法、用法积极性。

        阎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表示,法制宣传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阎良法院举办的系列活动,一是要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让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推动尊重宪法、遵守法律的良好风尚;二是让群众增进对法院各项工作的了解,关心、监督、支持法院工作,共建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机关;三要密切干群关系,深化群众观念,及时掌握群众司法需求,解决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院干警要在弘扬法治精神的大潮中发挥模范与表率作用,用法治思维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为阎良社会稳定和谐、经济繁荣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