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法院挖潜聚能提高审判质效

13.08.2015  18:42
        陕西法院网讯    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基层法院收案数量剧增,在现有审判资源下,如何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将案件进行有效消化,成为各个法院亟需解决的问题。阎良法院通过内部挖潜聚能,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强化审判管理,在提升审判质效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挖人力,充实审判一线。为缓解案件压力,阎良法院不等不靠,出台措施,让具有审判资格的后勤、领导岗位上的人员全部投入到办理案件工作中去,并对审判辅助人员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这一举措让从事后勤部门工作的同志熟悉了审判业务,让领导干部温习了业务,做出了示范,在缓解业务庭室办案压力的同时,也使他们成了审判、管理、后勤工作中的“多面手”。5月份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院领导、后勤部门具有审判资格人员办理各类案件20件,审结17件,无一上诉。

        做示范,化解潜在案件。劳动争议、房屋销售等案件,涉及人员多,往往会形成团体性诉讼。群体当事人一般会推选数名当事人采取试探性诉讼方式进行诉讼,待时机成熟,数十、上百件案件会接踵而来。为解决好这类案件,阎良法院设立预警机制,做好工作预案,引导双方充分沟通,案件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安抚、救助工作;涉及相关企业的,明确其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尽量调解结案。今年以来,已有多起房屋装修保证金返还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妥善化解,潜在案件得以诉前消化。

        强管理,增强审限意识。为进一步促进案件审理质效的提升,阎良法院一方面扩大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提高当庭宣判率,建立和完善刑事速裁机制,另一方面对交通事故赔偿等民事案件采取专业合议庭进行快速审理。同时,为促进均衡结案,阎良法院坚持案件审理情况月通报制度,每月底由审管办将本月的各项审判指标统计后发放到各部门。对于弱势指标,由分管院长亲自督促,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对于临限案件,提前一周进行提示,督促办案人员采取措施按时结案。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结合全院开展的“巡回审判月”、庭审观摩及创优争先活动,截止七月底,阎良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636件,审执结各类案件1103件,较好的缓解了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全院的案件压力,为阎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