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法院法官荣获区“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

05.05.2016  10:02
        陕西法院网讯    在5月4日举行的阎良区第二届“阎良青年五四奖章”颁奖典礼上,十名来自各行各业的优秀青年受到表彰。其中,阎良法院杨欣欣法官荣获“阎良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年轻的法官,杨欣欣同志始终能够任劳任怨、勇挑重担,主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近三年,杨欣欣办理案件600余件,连年收结案数居全院前列。这些案件公正、圆满的处理,以及她扎实的理论基础、精湛的业务水平、对工作的热情和对当事人的公心受到人民群众和单位领导同事的一致好评。在怀孕期间,杨欣欣仍办理170余起案件,工作中依然照常开庭、联系当事人、外出勘验、制作法律文书。由于出色的业绩和工作能力,杨欣欣被评为第四届“西安市杰出青年卫士”、先后荣获西安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全市优秀调解法官”、“全市优秀法官”、阎良法院“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办案标兵”等荣誉。

        此次五四表彰活动中,阎良法院还有三名法官荣获“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阎良法院号召广大青年干警以杨欣欣同志为榜样,立足本职,奋发进取,发挥青年同志工作热情高、创新能力强等特点,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