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躲避债务玩“失踪” 群众监督挖“老赖”

16.10.2015  15:06
        陕西法院网讯    面对被执行人玩“消失”,阎良法院在采用传统方法查找被执行人下落的同时,不断开拓思路,通过向被执行人所在地及楼道、门户上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发布决定书的形式发动群众监督,使监督更具可操作性。10月16日上午,当李昱(化名)从法院如愿领到案款时,又一起案件通过群众监督顺利执结。

        2013年8月,林超(化名)因家庭急用向李昱借款28000元,承诺一月后返还,双方对借款利息做了约定。借款到期后,林超以种种理由拒不还钱,2014年10月底,李昱无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由于林超恶意逃避,法院在林超缺席的情况下依法作出了判决,判处林超于判决生效后返还李昱案款及利息,案件代理费等近40000元。

        由于胜诉后欠款依然无着落,李昱向阎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阎良法院受理案件后,随即四处打听被执行人下落,但查无所获,执行人员随即将林超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为了扩大宣传的实际效果,执行员制作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发布决定书,以书面形式向被执行人居所及小区附近进行张贴,发动群众发现被执行人行踪。

        2015年10月15日下午,林超突然主动来到执行员的办公室,原来,决定书发布后,林超的邻居看到公告后,急忙给林超打电话,远在江西的林超感知如不及时履行案款,诚信缺失的他将在当地无法生存,于是立即连夜赶回了阎良,向法院足额缴纳了案款。(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