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完善防汛应急响应机制 强化气象预警信息作用

19.08.2015  10:50

近日,西安市政府召开全市防汛工作座谈会,西安市市长董军针对全市防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要强化气象预警信息作用,完善防汛应急响应机制,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了紧急通知。

通知规定:即日起,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各区县水务(住建)部门、市城防办、各开发区负责防汛部门的主要领导必须进入防汛应急指挥室,协调指挥本辖区防汛工作;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各区县、各开发区和市市政局分管领导必须进入防汛应急指挥室,协调指挥本辖区、本部门防汛工作;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后,各区县、各开发区和市市政局主要领导必须进入防汛应急指挥室,协调指挥本辖区、本部门防汛工作。

通知要求市市政局、城六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要迅速修订完善重要灾害天气预报预警应急预案,增加气象预报预警响应启动机制。当暴雨预报落区分布在我市城区时,要迅速启动城市低洼易涝区、下穿式立交、地下工程设施(车库、商场等)、建筑基坑、地铁和棚户区改造地段等城市防汛重点部位的防汛应急响应。

据悉,此次会议强化了西安市气象部门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中“发令枪”的作用,并对气象预警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者:翟园 张雅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