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防洪排涝减灾能力 海绵城市建设蓄势待发

27.05.2015  08:57
  今年4月底,全国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建设正式启动。未来3年,常德、南宁等16个城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将因地制宜探索海绵城市建设路径,全面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缓解城市水资源压力,打造可示范推广的样本工程。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也带来了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传统粗放型的城市开发建设,导致河流、湖泊、绿地等生态环境不同程度受损,地面硬化面积大大增加,破坏了城市原有的自然生态和水文特征。以我国北方城市为例,在城市开发建设后,仅有20% 30%的雨水渗入地下,70% 80%的雨水则在短时间内形成径流,经管渠、泵站等“灰色”设施集中快速排放,往往造成排水系统不堪重负发生内涝,同时大量雨水白白流失得不到利用。   所谓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丰水期吸水、蓄水、渗水、净水,枯水期将蓄存的水“缓释”并加以利用。具体来说,就是充分发挥城市绿地、河湖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海绵体”,实施低影响城市开发建设,有效保护和修复城市水生态,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涵养城市水资源,复兴城市水文化。   对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国家在政策、资金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但同时也设定了严格的绩效考核机制。在3年试点期间,试点城市将获得中央财政每年4亿元 6亿元不等的专项奖补资金,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还可获得奖补基数10%的奖励。三部门将定期对试点城市组织绩效评价,对评价结果好的按奖补基数10%给予奖励,对评价结果差的收回补助资金,充分发挥中央奖补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花钱买机制,促进试点城市形成一整套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机制、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   尽管海绵城市建设刚刚起步,但各地参与建设的热情高涨,海绵城市建设蓄势待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海绵城市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的重要途径,也是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领域,更是“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海绵城市建设的本质是将“山水林田湖”作为生命共同体和完整系统,通过转变城市规划建设理念、修复城市水生态,从而实现水环境改善、水资源承载能力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等多重目标,不能就水谈水,更不能片面地强调雨洪利用、排水防涝等单一目标。(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