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坚持一岗双责、大力提升工作效率

09.02.2015  13:26

      为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积极推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近期,陇县环保局在全局范围内实行了“一岗双责”制度, “一岗”就是个人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相关人员不仅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还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相应的“其他管理责任”。进而形成了各岗位责任明晰、通力协作的工作局面。

      通过“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使我局干部职工的工作职责得到了明确、各岗位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使我局的工作效率得到了有力提升。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