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法院老龄工作再创佳绩

21.10.2015  16:08
        陕西法院网讯    10月19日,在陈仓区老龄工作表彰大会上,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区老龄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也是该院连续三年荣获此项荣誉。

        长期以来,老龄工作受到陈仓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该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调处审理案件,稳妥化解涉老纠纷,根据老年人的心理、生理特点,制定了涉老案件“优先受理、方便诉讼、着重调解、审执兼顾”四项原则。为方便老年人参加诉讼,根据案件情况采取上门受理、上门开庭、上门执行、上门回访等方式充分保障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尤其在今年来,为加强对涉老案件执行工作的工作,陈仓法院还组建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合议庭”,为保护老年人的权益开辟了“绿色通道”,确保将优待老年人工作落到实处。

        此外,该院还认真做好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优待工作。建立重大传统节日慰问制度,在中秋节、重阳节、春节等传统节日对41名离退休老干部进行慰问,让老干们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温暖,使离退休人员倍感温馨。建立老干部体检制度,坚持每年至少一次为老干部做一次健康体检,这样的举措也深受老干们的欢迎。同时陈仓法院还积极筹措资金,为每名离退休老干订阅了《宝鸡日报》、《人民法院报》、《华商报》、《金秋》等报刊,丰富了老干们的业余文化生活。

        做好老龄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也是一项积德行善的阳光事业,陈仓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老龄工作,拓展老龄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在全院形成深厚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气,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