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第三届陕北民歌大赛在即 将选十大民歌手

17.02.2017  15:37

由省文化厅、延安市人民政府、榆林市人民政府、省文化交流协会共同主办,延安市文广局、榆林市文广局、省文化交流协会、省慈善协会联合承办的陕西省第三届陕北民歌大赛已正式启动。2月16日大赛组委会首次会议暨新闻发布会在西安隆重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有省级老领导李焕政、徐山林、张保庆、白云腾、陈再生、刘维隆、霍世仁,有省文化厅厅长刘宽忍,延安市广局长刘树栋、榆林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谢宏、文广副局长林茂绿,本次大赛组委会各艺术顾问;各副主任、各组负责人及各新闻单位负责同志、记者共70多人。

本次大赛是继2010年第二届陕北民歌大赛之后又一次全省范围的盛大赛事,它将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自下而上的进行。全省范围内凡热爱陕北民歌,并具有一定演唱水平的业余和专业歌手(除在前两届陕北民歌大赛获得十大歌手称号者)均可报名参赛,不受年龄、职业、唱法(包括民间、民族、美声、通俗等)、演唱形式(独唱、组合等)等限制。大赛设西安、延安、榆林三个赛区,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至6月30日,延安、榆林两个赛区歌手分别在本赛区组委会确定的地点报名,西安市和其他市歌手在陕西省艺术馆报名。

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阶段:2017年7月至8月,各赛区初赛日期由赛区组委会具体确定。复赛和决赛阶段:省上复赛时间定于2017年9月12日至9月13日,决赛时间定于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举行,地址均在省群众艺术馆礼堂。比赛结束后,将于9月17日(星期日)在西安举行颁奖晚会。

为了使陕北民歌大赛的赛制更具规范化、权威性,本届大赛将纳入第八届陕西省艺术节整体活动,并参照省艺术节的评奖体系,设立奖项和制定评奖规则。大赛设立一等奖(即第三届陕北民歌大赛“十大歌手”)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5名、组织奖15个,同时鼓励创新、改编的歌曲参赛,有突出者将设立歌曲创新奖。大赛结束时,将举行颁奖晚会隆重予以表彰奖励,热烈欢迎广大陕北民歌爱好者踊跃报名参赛。